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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少学费标准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学校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湖南 性质类别:理工类
通讯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
长沙理工大学是国家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批准筹办,并于2003年3月1日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第四届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在长沙交通学院和长沙电力学院的基础上合并组建的,试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西邻湘江,北望...
学校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才录取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在尊重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专业间关系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我校在录取时认可其优惠分,并参考投档成绩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的考生需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在录取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调剂到该类专业。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对于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原则执行。我校鼓励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积极报考,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90分的考生,在满足省级招办设定的录取控制标准(最低录取线)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对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85分的考生,给予总分加20分的优惠加分政策。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星期内进行专业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违规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国防生报考考生应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体检标准,并按军队的需求条件选拔。
第二十条 对考试科目改革试点省份,除划线相关科目外,其它考试科目成绩不作要求(艺术类专业除外)。
第二十一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一般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高考作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学校奖励资助学校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