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

吉首大学新生怎么转专业,吉首大学新生入学考试转专业规定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吉大发[2012]58号)文件精神,学校拟于2017年12月中下旬开展2016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按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吉大发[2012]58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各学院要严格把握转专业的申请条件,认真做好每位转专业学生的审核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学院对不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其安心在原专业学习。

二、2016级转专业工作在2017年12月下旬完成。各学院审定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和材料,接收学院于12月28日前将《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1)原件和《学院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2)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学校将于本学期末在全校公布。

三、学校审批通过转入另一个专业前(即本学期放假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及其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四、学生根据转专业公布结果于下学期第一周开始到转入专业上课,并在第一、二周内务必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吉首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办理程序》表格按时办理手续,否则将影响交学费、书籍发放、寝室安排等相关转入新专业的一切活动,无故耽误手续办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后果自负。

五、转出和接收学院应及时办理获准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手续,做好学生的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六、本次限办理2016级转专业工作。

附件:1、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学院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7年12月6日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