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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一)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邵阳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邵阳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邵阳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邵阳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邵阳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邵阳学院,国标代码:10547,英文名称:Shaoyang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学校现有三个教学校区:七里坪校区、李子园校区、西湖校区。

第三条 邵阳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和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试点项目单位。

第四条 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少量普通专科教育。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认可的邵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考生生源不平衡和专业生源不平衡的问题。如出现某一省生源良好而另一个省生源不足的情况时,我校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将生源不足的省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招生。

笫十条 招生专业与学制

层次所属二级学院序号专 业 名 称学制师范标识考生类别
文科理科对口
本科经济与管理学院1金融工程4

2国际经济与贸易4
3管理科学4

4旅游管理4
政法学院5法学4

6思想政治教育4S

体育学院7体育教育4S
8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4

文学院9汉语言文学4J

10汉语国际教育4J

11新闻学4


12历史学4J

外国语学院13英语4J
14商务英语4

音乐舞蹈学院15音乐学4J
16舞蹈学4J
艺术设计学院17美术学4J
18视觉传达设计4

19环境设计4

理学院20数学与应用数学4J

21信息与计算科学4


22物理学4J

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23化学4J

24化学工程与工艺4


25制药工程4


26食品科学与工程4


27食品质量与安全4


28生物工程4


城乡建设学院29地理科学4J
30土木工程4

31测绘工程4


32城乡规划5

33风景园林5


34园林4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3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

36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


37车辆工程4


38能源与动力工程4


信息工程学院39电子信息工程4


40电子科学与技术4


41通信工程4


4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J

43网络工程4


44物联网工程4


电气工程学院45测控技术与仪器4


4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


47自动化4


48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4


会计学院49会计学4
50资产评估4

国际学院51电子科学与技术(国际课程实验班)4


52旅游管理(国际课程实验班)4

53通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4


医学院54临床医学5


护理学院55护理学4

药学院56药学4


医学检验学院57医学检验技术4


专科药学院58药品经营与管理3
59药学3
医学院60临床医学3
61口腔医学3

62针灸推拿3
63医学影像技术3
64康复治疗技术3
护理学院65护理3
66助产3
医学检验学院67医学检验技术3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对出档考生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队),遇到同分投档成绩,高考原始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绩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说明进行同分录取,文件上没有说明的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

第十四条 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根据各省投档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校内专业投档录取。校内专业投档录取分三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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