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司法行政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方案(三篇)

篇一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已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社区矫正法》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领域首部专门性法律正式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认真学习宣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切实学习宣传好、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让全社会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20〕3号)和《福建省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社矫〔2020〕1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我县学习宣传贯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活动主旨和活动重点

《社区矫正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完善法治体系要求的体现,也是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对于依法正确执行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从贯彻落实思想,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意义。要深入理解《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的出台背景、实践历程、时代背景、目标原则,着重宣传《社区矫正法》法理价值、法条亮点及重点内容。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主体责任,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上新水平;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依法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出新成效;引导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助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局面。各乡镇司法所要认真组织做好学习、宣传和实施《社区矫正法》前的准备工作,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

二、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细化安排

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开展“十个一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了解《社区矫正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各级社区矫正工作者全面掌握《社区矫正法》的法理要义和法条内容、各级领导深刻认识《社区矫正法》的时代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良好局面,确保学习宣传工作广辐射、显实效,为《社区矫正法》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组织一轮集中学习培训。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社区矫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职责,必须率先学好《社区矫正法》。要组织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研讨会,为全面学习起到表率示范作用;举办学习培训班,集中组织全县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法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各乡镇司法所要组织司法助理员、协理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使他们正确理解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强制性,有效防止重新犯罪的发生。(完成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二是制作一部宣传微视频。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品牌的优势,制作一部《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微视频。用艺术形式表现《社区矫正法》中的重要内容,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向社会大众阐释《社区矫正法》颁布的意义、社区矫正制度的概念和社区矫正工作程序。通过网络、微信等新媒体转发扩大群众知晓面,提高《社区矫正法》群众知晓率。(完成时间:2020年5月)

三是举办一次有奖答题。举办一次网上《社区矫正法》有奖答题活动,对《社区矫正法》法条等内容设置答题,以10道题为限,答对8题有机会参与红包抽奖,奖金0.38元至1.28元,每日答题机会2次,分享朋友圈则多一次答题机会,从4月9日至4月18日共10天。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及全体社矫对象参与并转发,扩大影响范围,以有奖答题提高群众参与热情,寓教于“竞答”,提高《社区矫正法》宣传效率。(完成时间:2020年4月)

四是集中一次LED屏幕宣传。加强部门协调,与县文明办及乡镇各村委会沟通,《社区矫正法》7月1日正式施行前,在泰宁县市民广场的LED显示大屏及各村村部LED显示屏上循环播放《社区矫正法》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市民广场人流量大人员停留时间长,以及群众重点关注村委会LED显示屏动态特点,扩大《社区矫正法》宣传面及宣传效率。(完成时间:2020年6月)

五是开展一次学法知识考试。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公检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矫正法》专场知识考试活动。以《社区矫正法》法条、各单位职责范围、社区矫正监管环节等内容制作试卷,在《社区矫正法》实施前期加深对法律的了解,纠正社区矫正实际工作当中的认知错误,以便更好地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完成时间:2020年7月)

六是编印一册以案释法选编。结合社区矫正案例撰写考核任务,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案例征集评比活动,编印《泰宁县社区矫正案例选编》。通过以案释法,推广社区矫正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矫治质效。(完成时间:2020年11月)

七是举办一次交流研讨会。组织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联席交流研讨会,明确各部门普法、学法、执法责任,厘清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共同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完成时间:2020年6月)

八是组织一次旁听庭审活动。《社区矫正法》实施以后,组织一次由全体社区矫正工作者及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的,可能判处缓刑的案件庭审。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提高守法意识,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完成时间:2020年7月以后)

九是定制一个月电视广告。购买一个月电视滚动广告(或者开机广告),从社区矫正专项资金中支付,在《社区矫正法》实施前一个月,向广播电视购买一个月电视滚动广告播放,把《社区矫正法》宣传标语放在电视侧方不间断地向群众展示,以群众日常生活媒介不断向群众展示《社区矫正法》,加深群众印象。(完成时间:2020年6月)

十是策划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发挥法治宣传的乘数效益,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等阵地作用,通过张贴宣传图片、在电子显示屏推送相关知识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动《社区矫正法》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提高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度。(完成时间:2020年全年)

三、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序进行

学习宣传活动视疫情防控阶段性要求适当调整。各乡镇司法所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有计划、有组织地大力推进。要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依法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的各项法律规定,及时解决《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与乡镇综治、妇联、民政、团委及各村(居)委会等沟通联系,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

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4月8日,济南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印发《济南市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方案指出,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和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引导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增强守法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融入社会。要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为《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方案强调,要重点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亮点、重点内容、社区矫正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任务。要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学习宣传“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会议,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组织一次社区矫正对象专题集中学习教育。要在全社会广泛学习宣传,将《社区矫正法》列入今年重点普法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社区矫正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利用现代传播平台等形式,开展有深度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增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实效。要以学习宣传为契机大力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推动设立市区(县)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做好现行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依法落实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经费等基础保障,推进“智慧矫正”建设,为《社区矫正法》实施奠定基础。

方案要求,各区县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等单位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逐级开展学习培训,确保各级工作人员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开展工作。

篇三

《社区矫正法》将于7月1日施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烟台市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对全市《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区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一、积极动员部署,周密组织实施

各区市度重视《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果本地工作实际,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在司法行政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热潮。

芝罘区、莱阳市、开发区、高新区等区市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工作。

芝罘区等区市印发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活动计划等,对本地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领导干部带头、机关干部全面学法

各区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社区矫正法》,全体机关干部全面学习立法意义、立法目的、法条规定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

招远在面向全市机关企业的《领导学法》编发专刊,对社区矫正法进行全面解读,组织各镇(街)、市直各部门、集团公司、驻招各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学习。

莱州市将《社区矫正法》列为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必学和必考内容。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学习,并参与烟台市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法网上知识竞答,共有超过2000名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参加,取得突出的学习宣传成效。

三、线上线下齐发力,宣传发动成效显

各区市“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在线上运用各级各类新媒体,通过短视频、动漫、知识竞赛等形式,让宣传动起来、活起来。在线下,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张贴《社区矫正法》相关宣传图片,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

1、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海阳市利用《今日海阳》等纸媒宣传《社区矫正法》。

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推动《社区矫正法》法律知识“六进”,栖霞、蓬莱、龙口、长岛、昆嵛等区市在辖区内通过悬挂横幅、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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