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110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汇总】

【110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一】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为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展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110的理解和支持,市局拟于20年1月10日上午组织开展以“110,守护您的平安”为主题的“110宣传日”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与公安机关本职工作相结合,进一步促进110接处警工作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深入发展,充分展示110报警服务台和指挥中心作为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的窗口和快速反应机制的龙头作用。20年1月,特别是1月10日“110宣传日”前后,市局将紧紧围绕“110,守护您的平安”这一主题,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110宣传日”活动作为展示110民警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和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重要平台。为了确保此次“110宣传日”活动顺利开展,市局成立由刘赛铃副书记任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消防支队、交管大队、各派出所领导为成员的“110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指挥中心主任潘永杰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110宣传日”各项具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活动步骤

此次宣传活动分为两方面。一是紧紧围绕“110,守护您的平安”的宣传主题,大力宣传近年来110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在为民服务实践中推出的新举措和新办法,特别是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结合开通12110短信报警、异地拨打110报警等便民利民措施,以及接处警短信回访评议、倒查整改、接处警交叉检查专项整治等活动成效,认真梳理、提炼宣传110接处警工作的新举措、好做法。同时,要继续强化110常识的宣传,引导公众珍惜爱护110、正确使用110,努力减少无效报警和恶意骚扰等现象。各派出所在1月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和公安工作宣传活动,并主动征求辖区群众对110接处警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1月10日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在繁华地段开展“110,守护您的平安”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等宣传活动。

三、具体任务

(一)征求意见活动

各派出所要在1月9日前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及群众代表走进警营,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向辖区群众介绍2013年全年本辖区公安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并征求群众意见,使广大辖区群众了解辖区治安形势、参与辖区治安综和治理工作、支持公安工作。各派出所务必于20年1月9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市局指挥中心。电子文档、图片资料上传地址:指挥中心/”110宣传日”文件夹。

(二)集中宣传

20年1月10日上午9点,市局将在胜利路环岛肯德基门口进行集中宣传。届时,治安、刑侦、消防、交管、城关所、航城所等单位安排民警到场进行现场咨询活动。各单位要提供反映我局警营文化建设、打击犯罪、强化治安防范、信息化建设、畅通工程和110接处警工作等方面成果的图片展板、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将宣传品送至指定宣传地点。指挥中心负责做好协调工作;政工室负责邀请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活动;警务保障室负责场地联系、横幅制作、展台设置等相关事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谋划,认真组织

“110宣传日”活动是每年展示和宣传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各项活动工作的重要节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10宣传日”的意义,一定要把“110宣传日”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创建“平安和谐长乐”的一次契机用好用足。

(二)创新思路,突出业绩

此次宣传日活动,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要体现各自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创新方法。要采取易于群众接受的方式方法,加强警民互动,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特别是110接处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理解110、关心110、爱护110、支持110,共同促进110的发展。要突出宣传重点,紧紧围绕我省公安机关近期推出的12110短信报警服务这一便民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群众知晓率。要采取举办图片展览、播放音像资料、挂横幅、上街宣传和分发宣传品、警民联系卡、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方法集中展示和宣传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大力推进公安工作发展。

(三)警容严整,语言文明

参加“110宣传日”活动的民警统一着冬季执勤服(戴大檐帽)。宣传活动中要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待人热情礼貌。

【110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二】

201年1月10日是全国第28个110宣传日。为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展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110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公安厅、地区公安局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年“110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年“110宣传日”要紧紧围绕“110,守护您的平安”这一主题,充分向群众宣传110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同时,积极向社会通报110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爱护、帮助、支持110,努力形成110服务群众、群众积极参与并理解支持110的良好互动局面,不断发展和壮大110工作的群众基础,共同促进110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组织有力、责任到人,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斌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曹寒汀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治安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南城、城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110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日组织统筹工作其他各派出所,交警各中队(所)自行组织进行宣传。

三、活动安排

此次“110宣传日”时间是201年1月10日,重点是大力宣传人民群众如何正确拨打110,110受理群众报警的范围等。具体活动安排是:

1、设置110宣传台,开展现场咨询。

2、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110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邀请温宿县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跟踪采访,开展专题报道,展示110民警的风采。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参加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110宣传日”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扩大110影响上升到不断推进110工作、提升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的高度上来,上升到构建新型警方公共关系、共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来,全力开展好各项宣传工作。

2、多措并举,全面宣传。参加单位要通过向群众发放

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宣传方式,宣传我县110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解答群众报警中遇到的问题,提醒群众文明报警、规范报警,展示110建设正规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和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形象、新风貌,从不同层面进一步提升110和温宿公安新形象。

3、善抓结合,整体推进。各部门要将此次宣传活动与

“大走访”开门评警爱民实践活动进行穿插结合,把宣传活动作为民心工程的一个重要内容,赋予新的载体,进行整体宣传。要与当前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宣传活动中多反映业务工作成效,通过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绩效,达到整体推进的效果。

【110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三】

为贯彻落实好公安部、省公安厅、省、市110社会联动办关于开展2012年110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好我局的主题宣传活动,特制定明溪县公安局110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110及110社会联动主题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全县公安机关及110社会联动部门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新亮点,展示公安机关及110社会联动部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新形象,进一步增强110和110社会联动工作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110和110联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进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开好座谈会。春节前,结合行风评议、效能考评邀请行风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居委会代表、群众(客户)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单位和行业工作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各110接处警单位

(二)深入开展访评活动。结合公安部部署的“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深入上街面、进社区、入学校、走企业、下乡村,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的意见(责任单位:各派出所、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元旦过后邀请联动单位领导、金融单位保卫部门领导到指挥中心座谈并参观,座谈内容110社会联动工作、CK报警联动工作(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三)组织一次110专题采访报道。活动期间邀请明溪电视台记者对110工作进行专题采访;在电视台《侨乡警务》栏目做一期110工作专题报道。

责任单位:警公办。

(四)向手机用户发送110宣传短信。宣传短信内容由县警公办拟定,县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部门向手机用户发送宣传主题的公益短信。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警公办。

(五)举办110宣传日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时间:1月10日上午10∶00至11∶30,地点:珩城综合市场,参加单位:县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警公办、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城关派出所,城区各110社会联动单位。活动现场将设立五个活动区:警民恳谈区、联动服务区、警民互动区、展版宣传区。邀请有关县领导及110联动指挥部领导出席。

1.联动服务区。参加单位:城区110社会联动部门共15个单位,每个单位至少2人参加。活动内容:由110社会联动部门发放宣传单、办事须知,提供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

2.警民恳谈区。参加单位: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出入境、警公办、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城关派出所。每个单位至少2人到场参加。活动内容:在现场与群众恳谈,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警民关系建设等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咨询,分发宣传品,为群众现场办理有关公安业务。

责任单位:县警公办、各参加单位。

3.警民互动区。参加单位:刑侦大队、警公办和警务保障室。活动内容:向群众现场展示、演示公安新型武器装备、警用器械。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

4.展板宣传区。由公安交警、刑侦、消防部门及110社会联动部门提供宣传展板,向群众宣传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110社会联动办、各参加单位。

5.开展网络宣传活动。警公办民警在宣传活动现场开展网络在线宣传,携带笔记本电脑,电脑面板粘贴“明溪县公安微博”字样及网址,通过本单位的官方微博,适时播报活动情况,与在线网民进行现场交流。

责任单位:县警公办。

6.进行连线广播。市局在三明广播电台《警民时空》栏目开辟特别节目,与全市各县(市)活动现场进行连线广播。连线时间从10时开始。连线顺序:永安、沙县、大田、尤溪、将乐、泰宁、建宁、宁化、清流、明溪。每个现场连线二至三分钟。县警公办应事先做好连线准备,指定专人播报。播报内容应突出本单位活动的特色,做到生动活泼。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警公办。

7.组织文艺表演。邀请县老年文艺演出队表演相声、小品等,向群众展示民警接处警工作和“110”职责等内容。

三、有关事项

(一)指挥中心负责落实“110宣传活动”珩城综合市场使用场地,城关所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交警大队负责现场交通秩序维护。

(二)指挥中心负责制作宣传场所的110宣传主题的横幅、气球拱门。

(三)参加活动情况收集和总结由指挥中心与警公办负责上报。

(四)主题宣传日活动期间,各接处警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到场参与宣传活动。

【110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四】

1月10日是一年一度的全国“110宣传日”。

1986年1月10日,广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开展110接处警工作。1987年6月,公安部发文要求各大中城市公安局在一两年内普遍建立110报警服务台,尽快投入使用。自此,110报警电话正式发展成为110报警服务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篇110宣传日主题活动策划,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指导思想

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这一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让群众深入了解110接处警工作,了解公安机关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拉近警民距离,增近警民关系,力求宣传效果更加明显,确保110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同时,将传统走访宣传与现代媒体传播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110、关心110、爱护110、支持110,共同促进110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由沙市区委常委、公安局长黄万发任组长,副政委王新、政工室主任马超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网监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 110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筹备、策划、实施。

三、活动安排及任务分解

(一)党委成员“当一天接处警民警”岗位活动。

活动时间:1月10日前。

活动内容:分局党委成员分别深入指挥中心、警务站、派出所和社区等岗位跟班作业,走访群众,体验实情,督促指导接处警工作。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政工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

(二)开展对外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月5日至10日

活动内容:

1、在警务站、派出所的LED显示屏上发布110宣传标语;在辖区繁华街道、路口悬挂110宣传横幅;在“平安沙市”网上公安局主页进行宣传。

2、各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学校、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和征求意见表、个别走访等形式,征求群众对110的意见、建议,重点回访曾经投诉过110或警情回访中不满意的当事人,调查情况、消除误解,进一步增进警民互信。

3、巡警大队沙隆达警务站因地制宜开展110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危难时如何正确、快速拨打110报警,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110的作用,减少恶意骚扰110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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