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1周年。根据中央、省委关于举行纪念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教育引导师生铭记历史,珍爱和平,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1周年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为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引导高校师生坚定不移走,坚定不移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激励高校师生紧密*同志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1、“牢记抗战历史,传承抗战精神”宣传教育活动
牢牢把握中央精神和活动主基调,充分利用校园网、报纸、宣传栏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1周年”图片展,组织红色影片观影活动;召开主题班会、主题党日活动;结合重要节点,依托微博、微信集中开展,联动发声,正面宣扬;邀请抗日老战士代表、抗战史研究专家来校作报告,使广大师生全面了解抗战历史、深切感悟抗战精神,激发师生将爱国精神、大局意识、必胜信念和英雄气概与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结合起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承办部门: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处、各学院
活动时间:9-10月份
2、“中国梦,英雄情”大学生征文活动(暨纪念抗战胜利71周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评选活动)
以英烈事迹、重大历史事件或感人故事为切入点,讲述中国人民的抗战英雄事迹,颂扬先烈们崇高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抒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家乡的情怀。作品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史料翔实,写出真情实感,反映时代精神风貌,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内容要具有原创性,作品体裁不限,论文、通讯、见闻、诗歌、散文均可,字数限3000字以内。征文结束后组织评选颁奖,并将优秀文章推荐到校内外媒体发表。
将纪念活动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发动支部和个人自由组队,踊跃实践,利用“七七”全民抗战爆发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等重大节点,全面普及五个一活动(阅读一本优秀抗战历史图书、观看一部抗战题材优秀影视剧、参加一次缅怀纪念活动、分享一次个人体会、参加一次网络传播),广泛形成讲述、传播抗战历史故事和抗战英雄人物的热烈氛围,大力弘扬抗战精神。
活动时间:9月6日前
承办单位:团委、各学院
3、“中华魂,中国梦”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1周年大学生演讲比赛(暨全省高校大学生纪念抗战胜利71周年演讲比赛选拔)
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在上半年开展的“梦想与担当”等主题演讲比赛的基础上,学院组织各支部以团日活动形式举行初赛,从中选拔代表参加年级选拔,最终各院推荐选手参加全校选拔,评选“青岛理工大学2016校园演讲大使”,录制主题视频,制作网络传播文件。
参与范围:注重基层参与(班选、级选、院选),开展赛前动员(邀请专家做专场报告会)。力争挖掘培养一批素质全面、水平较高的学生演讲家,借助朋辈示范效应,引导学生阅经典、勤思考、辨是非、明心智,不断提升校园人文氛围。
活动时间:9月20日前
承办单位:团委、各学院
4、“唱出正能量,抒发爱国情”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1年歌咏比赛(暨全省高校大学生纪念抗战胜利71周年歌咏比赛选拔)
在教职员工和大学生中分别开展歌咏比赛,弘扬主旋律,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及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
教工大合唱比赛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员工,每分会参与人数不少于60%。
活动时间:9月29日
承办单位:工会、各分会
学生大合唱比赛,以学院为单位派出60-80人合唱队,选唱抗战歌曲,选拔优秀曲目参加全省大联唱。
活动时间:9月中旬
承办单位:团委、各学院
5、纪念中国人民抗战胜利71周年教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
内容要求与主题相关,或展现祖国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绘画作品画种不限,尺幅在6尺以内;摄影作品要求画面清晰、像素达到3M以上,扩印图片规格(每张)8寸,同时附有电子版。每位教职工最多交两幅或一组摄影作品参赛。活动结束进行评奖、展览,并将优秀作品选送由青岛出版社结集出版。
参与范围:全校教职工
活动截止时间:7月26日
承办单位:工会
6、“八年的抗战,七十年的追忆”红色摄影图片展
搜集真实记录历史的照片资料,制作宣传画报。开展参观红色遗址,追忆革命岁月摄影活动,将优秀照片与资料照片一同展览,让在校的广大师生重新认识和铭记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和中国人民共同奋斗过的峥嵘岁月。
参与范围:全体研究生
活动截止时间:8月25日
承办单位:研究生处
7、“勿忘国耻,圆梦中华”诗歌朗诵比赛
围绕主题,组织各学院从大二大三年级中选拔60-80人的队伍,结合领诵、吟诵等形式,围绕主题进行集体朗诵表演。
活动时间:9月中旬
承担单位:团委、各学院
8、“铭记历史,珍爱和平”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1周年知识竞赛
组织全体在校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通过考卷形式,围绕中共党史、抗战历史进行知识问答,对成绩优异班级进行表彰奖励。
活动时间:9月中旬
承办单位:研究生处
9、“缅怀英烈,自强不息”纪念抗战胜利71周年专场合唱音乐会
联系青岛市天宝合唱团,在学校礼堂举行专场音乐会。
活动时间:6月4日
承办单位:团委
10、纪念抗战胜利71周年迎新系列活动
将纪念活动与新生入学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新生形势政策教育、军训、收听收看阅兵典礼、举办专场迎新晚会等契机,教育引导学生弘扬伟大抗战精神,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及民族感自豪感和责任感。
活动时间:9月3日
承办单位: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各学院
三、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正确导向。各部门、学院要充分认识组织好纪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牢把握中央精神和活动主基调,严格遵循有关宣传口径,对涉及相关历史问题的内容要严格把关,避免授人以柄。要客观全面看待历史,把握好前6年局部抗战和后8年全面抗战的关系、抗日战争正面战场与敌后战场的关系,突出中国共产党在全民族团结抗战中的中流砥柱作用。要把握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关系。纪念日期间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积极引导,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2、精心组织实施,吸引师生参与。各部门、学院要按照活动安排,各尽其职,密切配合,把统一组织活动与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把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1周年纪念活动与全民族抗战爆发78周年纪念活动、九一八事变发生84周年纪念活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活动以及烈士纪念日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与抗日战争有关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吸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3、贯彻务实节俭,增强活动效果。在纪念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有关精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严禁借纪念活动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严禁制作发放贵重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