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局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大家写好了吗?以下是小编推荐的2017局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让大家参考和借鉴一下。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四气”,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现就2017年常态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1、查访单位和党员干部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收送节礼、滥发钱物、违反工作纪律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查访单位和党员干部自由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及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问题;
3、查访单位和工作人员“庸、懒、散”及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违反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问题; 4、查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涉及的其他问题。
二、工作方法
1、采取明察和暗访、定期和随机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推动工作和惩处问责相结合等方法,实现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作风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全覆盖。
2、实行督查小组每月轮换制及组长负责制。
每月一个督查小组,由组长负责召集小组成员每月开展4次以上(每周至少1次)的集中明察暗访。
明察暗访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督查小组应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要求单位及相关人员限期整改。
每月工作结束后,各督查小组应在次月5日前形成书面工作情况报告报县专项巡查办。
情况报告应包括当月开展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并依据《县作风建设效能责任追究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等内容。
3、县专项巡查办根据督查小组每月发现问题及问责处理情况,视情下发明察暗访通报。
三、组织领导 县纪委、监察局成立常态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12个督查小组,督查小组组长由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室办主任(负责人)、纪工委书记(负责人)等担任,各督查小组成员从机关各室(办)及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中抽调(人员安排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县专项巡查办,具体负责明察暗访工作的综合协调、问责处理、情况通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参加督查工作人员应团结协作、服从安排调度,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通报、泄露督查工作安排和检查中发现掌握的情况。
2、明察暗访时应全程摄像并保留有关资料,及时收集、提取相关问题证据资料,如实记录发现问题的详细情况,认真填写《县明察暗访常态化检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县公车管理明察暗访常态化检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
每月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含影视资料)报县专项巡查办。
3、各督查小组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