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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1】
根据《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各单位(具有行政执法机关职能的单位,下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解决少数执法工作人员存在文明执法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此次教育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教育和引导全系统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行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原则
在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各单位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把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正面教育,边学边改。通过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不断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三是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要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使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从而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三、方法步骤
本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四个月时间,分为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30日?5月31日)。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三换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活动等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二是进行宣传发动。召开全系统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横幅、标语、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三是组织学习讨论。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学习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执法人员每天自学不少于1小时、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同时,各单位还可以采取观摩学习、举办研讨会、发文明执法倡议、以案讲法、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提高教育活动效果。
(二)查摆问题和清理检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一是摸清执法队伍现状。全民政系统范围内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人数的清理统计工作,摸清执法队伍的年龄、学历等基本情况。二是认真查找问题。各单位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教育活动,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座谈或者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撰写分析材料。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各单位和个人认真撰写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深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四是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质效。各单位和个人分析材料于2010年6月下旬上报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7月31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单位对经过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格执法人员重新登记。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8月24日)。各单位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单位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迎接省、市、县检查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成立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同志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系统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民政系统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实施组织工作,自觉把“文明执法”活动融入日常执法工作中,以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二)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县委“三换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换位体验活动促进文明执法,以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达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单位对每阶段的实施计划、工作进展、好的经验和典型等情况,要及时向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阶段工作情况要适时进行检查督办,及时掌握各单位进展情况。
2017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2】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市行政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1]82号)和《市林业局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林[2011]4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按全区统一部署,以思想作风、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以推进林业项目、资金、资源、执法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以服务、法治、责任、效能和廉洁机关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全区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指具有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下同)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我区现代都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原则
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学习、整改,达到以下目标: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坚决纠正以罚代管,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二)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要推进林业行政体制改革,规范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目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建立健全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并联审批、林业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以及林业部门与检察院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与协作等项制度,改进办证窗口服务质量,推进网络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把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行政、与廉政勤政、与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提高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做到学习教育和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2、坚持正面教育,边学边改。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的执法理念和行为,同时要掌握政策,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