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和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于6月份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公司年初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安全生产月主题,结合公司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组织看展系列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等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与目标:
1、“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活动月目标:全员认真学习、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活动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以方银然总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安委会各成员组成,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技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活动主要内容:
1、大力营造活动氛围。在适当场所悬挂宣传横幅(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出专题画廊等渲染气氛;利用公司网站等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传播安全生产知识。
2、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
3、认真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4、加强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反思与事故防范工作。
6、完善和增加场内安全标志标识工作。
7、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8、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隐患随手拍活动”。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各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突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广泛宣传,全员参与。各部门要围绕活动的主题和重点内容,遵循实用、有效的原则,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和动员,确保职工活动参与率达100%。
3、抓住重点,突出效果。各部门要立足于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活动的主题,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尽最大努力消除隐患。
4、强化培训,增强意识。各部门要围绕教育培训工作要点,通过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的规章制度、事故案例以及举办知识竞赛、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落实责任,强化监察。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严格部门负责人以及班组长第一位的安全责任,积极开展“反三违”和“四不伤害”活动,以安全生产操作确认制,抓细节、抓源头、抓考核、抓落实,防范事故发生。
6、认真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要针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紧紧抓住夏季“七防”、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工作,及早部署各项措施,拟定应急预案,狠抓落实,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受控。
7、认真做好活动的部署和总结工作。各部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活动期间,各部门应以各种形式(文字、图片、录像等)记录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及时报送本部门活动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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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省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处非联[2017]x号),要求今年4?5月在我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处非办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要按照XX省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外LED等各类媒介,采取专业会议、视频会议、农技赶场、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为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行为,防止其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四、及时总结,报送情况。及时收集和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宣传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农经总站。
联系人:、
XX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