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七一慰问活动方案新版3篇

发布时间:2023-11-13 15:49:48

方案1

根据县委的要求,我镇拟于“七一”前,开展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20日-6月30日。

二、参与对象

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结穷亲”干部。

三、活动方式

(一)党委、政府、人大主要领导的分头走访活动。

由党政办牵头,镇班子成员分11个组,每组1名工作人员陪同。三位主要领导分别慰问2名困难党员、8名分管领导慰问1名困难党员,向每名慰问对象发放200元的慰问金和价值100元的慰问品。慰问活动的分组、慰问对象的确定由组织办牵头负责,慰问金和慰问品的准备由民政办牵头负责,慰问工作的联络、车辆安排由分管领导所辖站办所负责。

(二)“结穷亲”帮扶活动。

机关干部中未开展“结穷亲”的同志,必须在“七一”前到结对户中开展帮扶活动。各村(社)党组织也要利用建党91周年,走访慰问本村困难党员,解决矛盾问题。

(三)党委、政府集中慰问活动

由民政办牵头,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到镇敬老院开展慰问活动,通过打扫卫生、沟通交流等方式开展服务活动。

方案2

为了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广大共产党员的关怀,拟在建党89周年这个特殊日子到来之际,在全市组织开展我市慰问党员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慰问对象和范围

今年“七一”慰问对象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各县区、各单位的慰问面要达党员总数的1%以上。

二、慰问对象的确定

由我部根据党员人数

及平时掌握的困难程度,把慰问对象的名额及款额分配给各县(区)委、市直党委(工委)。各县(区)委、市直党委(工委)按照条件确定慰问对象,并将慰问对象名册上报我部。

三、慰问方式

2、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工委)具体负责实施慰问工作,要选择一些慰问对象,由党委(工委)领导上门慰问。其他慰问对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代表上级党委和市委上门慰问,传达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关怀。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工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今年“七一”慰问党员工作。要做好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制定慰问方案,尽量扩大慰问面,精心组织慰问活动。同时要按照条件严格审核,确定慰问对象。

2、要及时开展慰问活动。7月1日前,各单位要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7月10日前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工委)要将慰问情况书面报送市委组织部。

方案3

为了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怀,按照《xxx县纪念建党91周年喜迎党的十八大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拟在全乡组织开展“送党的温暖,为群众排忧解难,喜迎十八大”走访慰问活动,主要慰问全乡范围内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现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慰问时间:20XX年6月25日-6月30日。各党支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具体负责实施慰问工作。每个党支部确定xxx名慰问对象,注重老党员、老干部和困难党员,乡党委根据各党支部提交的慰问人员名单,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xx名老党员、老干部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由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亲自上门慰问,对各党支部确定上报人员未列入乡党委慰问范围内的人员,由各党支部组织班子成员上门慰问,传达党的关怀,将党的温暖。

二、慰问对象:全乡范围内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

三、慰问方式:各级党组织成立党组织书记为慰问组长,班子成员小组成员的慰问小组,坚持深入慰问对象家中看望党员,切实了解党员遵守党纪党规执行党的决策等情况。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走访慰问党员是乡党委纪念“七一”建党91周年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党支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地县三干会议精神中提到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激励、帮扶机制的高度,认真组织实施。

2、积极探索,丰富载体。要发动广大党员、团员参与,通过电话慰问、上门探望等多种形式,在党的生日到来之际向广大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增强党员的荣誉感。通过结对帮扶困难党员,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活动结束后,各支部要把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做法,于7月2日前报乡党政党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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