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

一、预期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涉稳涉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查清不稳定苗头隐患,全面落实化解整治责任措施,使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问题基本得到化解,努力实现维护群众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效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健全涉稳隐患排查数据库,做到对不稳定苗头隐患、问题诉求和重点人员"三清".

(二)进一步完善重大涉稳隐患问题工作台账,做到化解稳控责任、化解整治方案和办结时限"三有".

(三)进一步推进"无群体性事件旗区"创建活动,实现90%村居、80%苏木乡镇达到"无群体性事件"创建标准.

(四)进一步严格稳控各类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实现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大规模进京、赴区上访事件;不发生造成全国影响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各类安全事故和极端行为事件的"三不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主要任务:全面排查掌握涉及国家安全和影响全旗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突出化解重点问题、稳控重点群体、监管重点人员,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问题.

(一)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问题.全面排查境内外敌对势力、"三股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活动情况.重点掌握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策划组织非法聚集和民族分裂活动的图谋.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其危害国家安全及政治稳定的各种渗透破坏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坚决制止敌对势力打着"维权"旗号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稳妥处理敏感案(事)件,打好政治仗、法律仗、舆论仗.

(二)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隐患.全面排查因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认真分析研判土地草牧场征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移民搬迁安置、民间融资借贷、城镇拆迁改造、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和复转军人、出租车司机、企业转制人员、被辞退民办教师、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以及群体性事件(苗头)挑头人等重点人员,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集中开展"清积案、化新访、控非访"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纠纷隐患,实现重点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90%;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事项的息诉罢访率达到100%.

(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故.全面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行为事件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各类安全事故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一落实对相关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措施,确保其不滋事、不闹事.

三、工作措施

各司法所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整治"的原则,采取日常、专项、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和滚动排查、集中化解、专项整治的方法,在扎实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此次专项行动.要把专项行动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整治攻坚战和"三项工程"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

(一)滚动排查.全面启动旗、镇、嘎查村(社区)三级排查机制,深入开展地区、行业、单位排查活动,建立健全涉稳涉患动态信息库和基础工作台账,落实化解稳控责任和措施.以地区(镇、嘎查村社区)为单位层层上报10件本区域重点涉稳隐患问题.我局监控单位按月并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度安排,进行滚动排查,并于每月末上报旗司法局.

(二)集中化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涉及谁、谁负责"的原则,逐案落实化解责任措施和办结期限.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落实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攻坚活动.本级责任范围内的问题,必须解决在本地区.属于市、自治区和国家层面解决的问题,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要因情施策、因案施策,逐一落实减困帮扶和教育稳控措施.

(三)专项整治.对境内外敌对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对组织策划非法聚集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挑头人员,对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但仍然长期缠访闹访的重点人员,依法依规采取专项整治措施.

四、进度安排

从xxxx年5月2日至xxxx年10月31日,用6个月的时间,在全旗开展涉稳涉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2日?5月15日).各司法所要召开会议传达部署、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其中旗局对第一季度已排查掌握的重点涉稳隐患问题落实化解责任和措施,对重大涉稳隐患问题下发督办通知书.

(二)深入排查阶段(5月15日?5月30日).各司法所在原有排查掌握涉稳隐患问题的基础上,按照本次集中统一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活动,于5月25日前将排查化解责任表报送旗司法局.

(三)集中化解阶段(5月30日?6月30日).各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对已排查掌握并落实化解责任和工作措施的社稳隐患问题,组织一次集中化解活动,力争使90%以上隐患问题得到化解.

(四)重点攻坚和整治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司法所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采取重点攻坚,力争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对确实难以化解并存在重大隐患的,采取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教育稳控责任和措施.

(五)检查督导和验收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国庆前,旗局将组织力量深入各镇检查督导,查漏补缺,确保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组织领导

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落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如期实现目标任务.

(一)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一把手要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亲自动员部署,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明确分工,包片责任、包点推进、包案解决.

(三)各负其责.各司法所在认真抓好本系统本单位重点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和工作优势,积极主动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共同化解整治突出隐患问题.

(四)严格责任查究.旗局按月通报工作进度和排查整治成效,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地区部门单位主要人责任点名通报批评.

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关于“召开党的十九大,必须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坚决打击、严密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的现实威胁”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以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主线,深入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在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调动系统内各部门各企业的工作积极性,全面落实各项反恐怖斗争措施,坚持防止境外暴恐分子乘座各种交通工具向我县回流渗透,坚决防止暴恐活动在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打响炸响,坚决消除影响十九大安全的各种暴恐隐患和现实威胁,确保党的十九大安保反恐工作不受交通运输安全的干扰,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坚持打防并举、夯实基础,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综合运用依法打击、重点整治、严密防范、机制建设和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反恐维稳整体合力,统筹推进以“人”、“车”、“客运场站”、“危化品”、“码头”等为重点的专项排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岗位责任,通过开展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对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发现和打击能力,坚决消除影响十九大安全的各种暴恐隐患和现实威胁。

二、组织领导

在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及时汇总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等,各单位负责制定和监管本单位、本行业涉及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本单位的专项行动。

三、工作重点与具体措施

(一)组织开展反恐专项排查,及时发现和管控各类可疑人员。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和排查,尤其是对新进入交通运输系统的各类人员(含临时骋用人员)要建立“一人一档”,严格落实“背景审查”制度,切实掌握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各车站要严格落实“实名制”购票制度,明确管控责任,严防漏管失控,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组织开展危爆物品、制爆器材运输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危爆物品运输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堵塞管理漏洞,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废弃液化气罐、储油罐的管理,严格落实散装汽柴油实名登记购买,严防漏管失控流入暴恐极端分子手中。要严格落实寄递物流、机动车租赁业安全管理,加强对车站、码头等场所货物、物品、行邮物品及运输工具的监管,防止非法危险物品流入被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利用实施袭击。

(三)组织开展反恐怖重点目标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全面提升反恐防范能力。各单位要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涉恐和反恐怖重点目标、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及时检查出人员易集中、易造成重大影响、安全防范措施不全、基础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易遭受恐怖袭击的场所,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各客运场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反恐怖防范措施,要配置视频监控、隔离防撞、安检仪等设施设备。

(四)组织开展反恐专项行动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岗位责任,完善反恐怖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履行反恐怖工作职责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大活动、重点敏感时间节点专项督查和常态化检查相结合,对整治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或导致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的,按照《反恐怖主义法》追究责任。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5月底。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抓好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端午节期间交通运输防范恐怖活动持续深入。各单位工作方案于5月19日前报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5月21日前将涉恐安全隐患清单、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案报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按附表格式报送,联系电话:xxxxxxxxx,传真:xxxxxxxx),逾期不报将予以通报。

第二阶段:5月底至8月底。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安保任务变化,以确保9月金砖国家*峰会安全召开为阶段性目标,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确保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坚决完成阶段性任务目标。

第三阶段:9月初至党的十九大结束。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十九大安保反恐工作,深入进行战时思想动员,坚持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强力量,确保党的十九大安全胜利召开。

第四阶段:十九大结束至年底。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固化好的做法和机制,为今后工作积累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恐怖斗争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牢牢绷紧反恐怖斗争这根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反恐怖斗争措施的落实。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委办的统筹协调指挥下,更加注重协调行动、密切配合、整体管控,切实打好整体仗、配合仗。要加强情况交流和互通共享,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内紧外松、多做少说,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恐慌。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和热情服务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管控、严格执法的同时,严格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决杜绝民族歧视的问题,加强内部教育,坚决杜绝发生失泄密问题,坚决防止形成热点、引发各种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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