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1】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保护条例》和《衡阳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1、存在地质灾害的村组主要有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西村村周山组、塘湾组、下皂组、新建村六平组,这些村组自然因素和人为工程活动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
2、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交通路线
三湖镇地处偏远地区,境内有甘泉村至南北村公路、鼓峰村至中合村公路,文光村公路,管桥村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由于公路建设具有深挖、高填、切坡的特点,且部分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容易发区,工程建设对地表破坏严重,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二)地质灾害威胁范围
1.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2017年突发性地质灾害高发区是:西村村塘湾组、周山组、下皂组,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新建村六平组。
2.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我镇范围内有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见表1)。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与重点防范期及区域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受到地质条件、气候变化、人为活动强度和方式等因素影响,以及我镇村组道路建设应高度注意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
暴雨是我镇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我镇降水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域性。总的降水趋势是山区大于丘陵,丘陵大于平原。根据气象部门2017年度趋势预测分析今年汛期(4??9月)降水正常。其中,前期汛期(5??6月)降水正常偏高,局部可能有短期洪灾的发生,后汛期(7??9月)降水较小,秋季明显,特别注意防范(7??8月)强台风对我镇的影响
(三)重点防范区域
近年来,由于乡村公路建设增加,甘泉片责任区和西村村、文光村、永安村、新阳村地质灾害频发,这些区域地质疏松,而且夹杂石块,一遇到暴雨、雨水沿裂缝侵入土体,导致滑坡和小型泥石流。需加大这些地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组织机构、单位责任
(一)、地质灾害调查
我镇24个村、1个居委会,451个小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野外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为防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规律,完成《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镇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系统建设、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3月,对全镇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和巡逻。
(二)、地质灾害监测
本方案附表中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本镇重点监测对象。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给于重点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变形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要采取汛期巡查和监测结合、并且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三)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室设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联系人:电话:
(四)明确相关单位防治责任
1.党政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
2.各村委会及居委会:书记、主任要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承担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全面巡查,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落实隐患点的监测人及警示标志,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搬迁避让措施,接到或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及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镇国土资源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安排灾区重建和治理工作,积极配合镇政府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明白卡。
3.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对基层上报的地质灾害险情,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到现场勘察,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向上级国土部门和镇政府报告;不得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4.安监站:要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各类选厂、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5.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人员赶赴灾区抢救伤员,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及药品供应。
6.水管站:要对全镇河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预报降雨强度及分布范围,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天气的研究,会同国土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7.路政中队:要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加强交通线路的边坡防护;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路段的巡查,危险及潜在隐患地段应加以治理;同时对拟建和在建交通工程项目进行监管,通过合理选线、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施工中发生的地质灾害。
8.民政办:在地质灾害预警期内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筹措资金和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优抚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上报。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灾民生活,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和供应工作,组织指导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与重建。
9.财政所: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时到位
10.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的交通的疏导工作。
11.住建站:要对城镇建设中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处理;在进行城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合理规划布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中心学校:对各校区周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学生防灾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13.环保站:负责灾害影响的环境评估;负责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14.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抢险救灾,侦查灾情,开展国防后备力量应急动员,重点是抢救被埋人员,救扶受灾群众、工程抢险、处置次生灾害。
15.镇纪委: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各村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和落实,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落实到责任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将地质灾害危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治理及突出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二)制定方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镇国土资源所应在总结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基础上,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到本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主要负责人,协调各村委会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示后公布,并上报国土资源局备案。对违反规定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重大伤亡和事故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各村委会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确保形成“统一领导、综合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预报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二是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作用。三是要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明白卡,在危险区域树立警示牌,让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具备“自我认识,自我监测、自我防范的能力”。四是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在汛期时对重点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做到“快调查,快定性、快决策、快实施”。五是各村委会组织或指定一支抢险应急队伍,以备担任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任务。
五、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地质灾害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灾害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自理经费,纳入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防灾工作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措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有效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协调,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国土资源所要加强与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共享机制。要加强与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合作,互通情报,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加强协作,传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镇汛期地质灾害工作提供信息渠道。
七、加强监测,提高地质气象预警预报
要加大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运用新方法、新技术进行监测分析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要继续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通过气象部门现有的群发手机短信天气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加强监督,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
各村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加大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注意预防集镇基层设施建设、中心、村庄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治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九、加强宣传,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知识,做到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矿山,特别是要让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颁布群众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2017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当前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镇现查明地质灾害地面塌陷隐患点1个,位于义和村委奶子坪村。塌陷面积510m2威胁房屋8间,人口8人,成因是自然溶蚀,危险性中等。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我镇境内漠川河、湘江两条河众横交错,贯穿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特别是义和村委、龙禾村委、双河村委容易发生塌陷以及五里峡水库漠川公路、干渠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上述地质灾害隐患区域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特别是义和村委奶子坪地质灾害地面塌陷隐患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要利用世界水日、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节日,组织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广大农村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难点、重点,农村居民户是其周边地质灾害的监测主体。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切实提高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防灾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