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全民质量意识,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推动我市质量兴市战略深入开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市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质技监发〔2014〕9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市 共创美好生活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科,主要负责质量月活动协调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
质量月活动方案范文。
三、活动内容和责任部门
(一)深入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重视质量的社会氛围。
1.组织动员参与“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活动。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争创质量管理最高荣誉。质量科负责。
2.依照《柳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柳州市首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并举行颁奖授牌仪式。树立质量标杆、引导企业改进质量,追求卓越绩效,促使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质量科、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3.召开2013年质量兴市、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对市质量兴市、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质量科、标准化负责,办公室配合。
4.召开柳州市进一步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大会。总结柳州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情况;动员和部署进一步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质量科、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5.承办2013年度广西名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颁奖授牌仪式。质量科、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6.举办《技术标准战略与地方经济发展》讲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调结构、促转型,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柳州社会经济发展,邀请知名专家授课,组织企业负责人以及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参加。标准化科、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7.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金质网、宣传画、宣传册、标语横幅、公益手机短信、展板、板报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及网络媒体的质量宣传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对“质量月”活动进行积极宣传,掀起宣传高潮,倡导全民参与,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市局办公室、各县局负责。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1.深入开展“质量兴企”,召开柳州市质量兴企动员暨质量管理方法推进联盟成立大会,举办卓越绩效培训班。动员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攻关活动、职工班组质量提升活动以及“质量提升,青年先行”活动,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质量科、各县局负责,市局各科(室)配合。
2.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组织企业申报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到相关企业参观实践,推动质量教育,提高中小学生质量意识,
质量科、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3.推动建立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联盟。引导协调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联盟,开展先进质量方法的普及宣讲和推广活动,促进企业相互间学习、推广、交流。质量科负责,各科(室)配合。
4.开展计量大讲堂活动。开展专题讲座,普及计量常识,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法制意识和消费者的计量维权意识。计量科负责,办公室、市局计量所配合。
5.开展计量技术机构开放日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免费检测等服务,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活中的计量问题。计量科负责,市局计量所配合。
(三)大力开展质量服务活动,形成有利于质量提升的环境。
1.推动柳州市人民政府与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签署《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推动柳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合作备忘录》。质量科、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2.开展“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活动。举办“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培训讲座,明确培育对象,开展培育指导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品牌培育,促进形成有利于品牌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质量科负责,各科(室)配合。
3.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一是动员企业参加质量诚信承诺活动,组织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有代表性的服务业企业签署《“诚信至上、以质取胜”?全国“质量月”活动质量诚信承诺书》。二是在各地城区重点集贸市场、规模以上餐饮店、大型商店(含超市)组织开展计量诚信承诺活动。促进企业自觉落实质量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推动全社会增强质量诚信意识。质量科、计量科牵头,各县局配合。
(四)扎实开展质量整治和提升活动,维护人民利益。
1.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质量提升活动。加强乳品质量安全“三抓手”监管机制的推广应用,提升广西乳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食品科负责。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力度,开展“家电下乡”中标产品能效标识检查和“家电下乡质量行”督查活动。市局稽查支队、各县局负责。
3.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强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切实保障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局食品科、法规科、稽查支队、各县局负责。
4.开展国家重点工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安监科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局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由 局长任组长、 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所、稽查分局、局内各科室负责人和质量协会秘书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统一组织协调质量月活动。各所、稽查分局要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于9月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部门要结合今年“质量月”活动的重点,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对照《质量月活动方案》的要求,掌握活动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积极组织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主体意识和消费者质量维权意识。
(四)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活动期间,各部门在落实各项工作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将活动情况(图片、信息)等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