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双学双讲”争做“为民服务先锋”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锤炼我局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我局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近期我局将开展迎“七一”学党章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迎“七一”学党章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使每个党员认真回顾当初自己入党时的思想热情,回顾自己发自肺腑的庄严承诺,回顾自己的工作经历,特别是入党以后自己的追求与表现,引导我局广大党员把自己和普通群众区分开来,坚定理想信念,明晰党员标准,自觉践行党章,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中当先锋、做表率,永葆先进性,为建设“和谐、廉洁、智慧”人社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为党旗增辉,做人社先锋。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29日、30日两天。
四、活动参加人员
局属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五、活动开展形式
各党支部以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自行组织开展。
六、活动内容
(一)进行入党宣誓。组织党员干部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增强共产党员的责任感、光荣感和使命感,引导每个共产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强化党员意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践行入党誓词,在本职工作中争当模范、创先争优。
(二)集中学习党章。由支部书记带头,组织党员干部共同诵读《党章》第一章、第二章、第六章和第七章的内容,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党章的重点内容,做到自觉践行党章,严守党的纪律。
(三)开展专题讨论。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修身从修脑开始”这个主题开展专题讨论,重点研讨如何通过加强学习,把正确的思想观念树立起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做到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从而达到修身的目的。通过研讨集中解决:党性修养不高;理想信念不坚定;道德境界不高;缺乏高尚情操;不能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不能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等问题。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迎“七一”学党章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是开展好“双学双讲”主题教育的重要步骤,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要组织党员干部按时参加活动,并通过参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真读、真学、学深、悟透,以此实现自我提高。
(二)明确责任分工。这次党日活动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实施,局属各党支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局政策法规科作为此次党日活动的牵头科室,要深入研究谋划,认真做好活动的部署、调度和监督等工作,协调各方面抓好落实;局属各党支部要切实发挥好活动的主体作用,做好活动的组织、会场布置、资料准备、活动签到、活动记录和照片拍摄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局党委将对各支部的活动签到表、活动记录和开展活动的现场照片等资料进行抽查。
(三)做到统筹兼顾。各支部要合理安排参加党日活动与开展业务工作的时间,切实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参加党日活动与开展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各支部开展活动的具体时间确定后,要提前两天通过金宏网报局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将统一进行汇总和调度。
(四)落实各项任务。针对入党宣誓,各支部要提前安排专人准备和领读入党誓词,确保宣誓活动顺利开展;针对学习党章,各支部要提前将活动当天需要学习的《党章》相关内容印发给党员干部,确保党员干部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针对专题研讨,各支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每个专题集体研讨开始前,要组织党员干部围绕研讨主题,认真准备发言材料,确保研讨达到预期效果。
(五)严格组织纪律。全体党员干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和本支部的具体安排,积极参加活动,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要直接跟支部书记请假。每个支部参加活动的党员数不能少于本支部党员数的85%,对于参加活动的党员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由该支部向局党委提交书面说明。
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主题党日 ”长效机制要求,进一步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持续深入推进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 ”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认真学,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融入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使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加快实现我区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开展时间。
根据市委的要求,我区每月第一周下午(假日顺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次1小时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作为普通党员领导参加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长期生病,长期在外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组织同意后,可以不参加集中组织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诵读党章活动。各级党组织每月主题党日都要组织党员开展一次诵读党章活动,每次节选一段《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诵读,可采取领诵或齐诵等方式开展,通过反复诵读,使党章内容熟记于心,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责任意识。
(二)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各级党组织每月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最新精神,主要学习重大时政时事、重要文件精神、主要领导讲话和签名文章。学习资料收集整理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区直其他机构部门合作提供相关资料。党组织书记主持学习,其他党员讨论学习内容。
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相关建议。通过集中学习上级精神,让党员及时掌握上情要情,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中来。
(三)开展丰富多彩主题活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其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方式方法。
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学党史讲党史、学习政治理论、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遗址、观看电教片等。结合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围绕“为什么入党、入党为什么”等主题开展讨论。
联系服务群众:组织党员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传、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爱心募捐、关爱弱势群体等活动,解决群众所需所盼;引导党员开展社会活动,通过党员义务劳动日活动、“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活动,树立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开展党员立功日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更加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员献计日活动,使每个党员为党的工作动脑思考,实现党员主动、积极参与支部建设与管理的目标等。
民主议事: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重大项目建设、惠民资金使用、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等重要事项,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预备党员转正,制订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研究党纪处分及党员党籍问题。组织党员对党组织公开承诺。
党员管理:通过争创党员先锋岗,创建党员责任区,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开展组织生活,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任务完成情况等。
四、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19年3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本区本单位年度工作方案和月活动安排;一旦方案制定后,严格参照执行,党日要用于党的活动,不能挤占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开展的要另行安排时间补上,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组织实施(2019年4月至11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确保活动实效。基层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主题党日”活动长效机制建立工作,要建立考勤制度,做好活动的计划、实施、记录、影像留存和情况上报等工作。严禁以“主题党日”为名组织党员外出旅游、发放各种补贴;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事后要进行补学和补课。
3.督导检查(2019年12月)。区主题党日活动督查组每月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各党组织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每季度对活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年底将“主题党日+”活动纳入党建考核项目进行考核,做到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组织部门负责全区“主题党日+”活动的统筹、谋划、协调等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统一收集整理每月学习资料。区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工作,并提供《党章》等学习资料、统一印制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每月学习资料。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建立“主题党日+”长效机制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将开展主题党日的情况作为参评党建先进党组织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考评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工作不力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对于未落实“主题党日”要求的党组织书记、无故不参加“主题党日”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总结宣传。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建立“主题党日+”长效机制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先进典型。要在每月20日前将“主题党日+”进展情况报送区委组织部,区直单位须同时报机关工委。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主题党日+”长效机制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