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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三篇)

发布时间:2023-11-13 22:20:01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对各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激发全体党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我局各项工作稳步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支部委员的设置

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支部委员少的支部,可采取支部委员分工几项工作的办法。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名,每届任期三年。

为了便于管理和组织活动,对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若干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党支部换届工作从3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分为筹备、换届选举和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3月1日-3月7日)

各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换届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方法和操作规程。选举方案于3月7日前交机关党委办公室审阅。

第二阶段:换届选举阶段(3月7日-4月23日)

1、公开推荐。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推荐大会,公开符合党龄要求、具有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初步人选推荐。按照要求,各支部委员候选人人选为6名。

3、组织考察。局机关党委对我局各支部书记和委员候选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后批复的候选人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党内直选。各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宣读机关党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通过选举办法,全体党员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再由新一届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出书记、副书记。

第三阶段:审批总结阶段(4月23日-4月30日)

将选举结果报局党委审批,各支部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局机关党委。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机关党委委员为主要成员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统筹安排,研究和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各支部要针对干部队伍可能出现的思想动向做好工作,做到思想不乱、班子不散、工作不断,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

2、严格要求,依法换届。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法制思维充分运用到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机关党委要加强监督,杜绝拉票贿选等违规行为,确保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篇二

以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党支部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建设湖北人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职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职数。

党支部:设3人支委,其中设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

(二)任职条件。

1. 组织关系在党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2. 文化程度大专学历以上,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

3. 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我中心的业务工作情况,群众信任。

4. 热爱党务工作,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2019年4月22日开始至5月13日结束。换届选举分为宣传动员、选举、总结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4月22日~5月9日)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撰写支部工作报告,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入选条件、构成原则和推荐提名程序,准备选举材料。

2.召开支部委员会,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本次换届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1名。根据民主集中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3.向机关党委呈报关于举行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实施选举阶段(5月10日)

1.召开党员大会。本届支部书记为会议主持人。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预备党员只参加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投票)。

2.作工作报告。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

3.通过选举办法,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推选监票、计票的选举工作人员并经大会表决通过。

4.填写选票,进行投票、计票。计票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需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以得票多的当选。

5.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得票数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名单。

6.新一届支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讨论支委分工。

(三)报批总结阶段(5月11日~5月13日)

1.向机关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将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及支部委员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需报机关党委审批。

2.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支部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总结,同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好职数设置和程序关,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可控、有序进行,确保换届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二)严肃纪律,规范操作。要加强监督,严肃党风党纪,严格按照党内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防止以欺骗、拉票、贿选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妨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对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取消其选任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认真总结,整理材料。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意见,认真落实。选举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做好换届选举材料归档工作。

篇三

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部署,为做好民政系统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系列讲话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激发全体党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我局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范围对象

民政局党委所辖的10个党支部,即机关党支部、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党支部、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党支部、储备库党支部、殡葬管理所党支部、烈士陵园党支部、救助站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羽绒服厂党支部、联合党支部。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这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自本通知下发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及安排部署阶段

1、做好安排部署。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门会议,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对本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做出详细的安排部署。

2、广泛宣传发动。各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支持党组织换届的积极性,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扎实推进。同时,要积极做好相关舆论宣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换届选举,对党员进行一次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

(二)换届选举请示、审批阶段

1、各党支部要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及时向局党委写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理由、时间、地点、大会议程、选举办法、党支部工作报告,下一届党支部支委成员建议人选等。经局党委审查批复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换届请示经局党委审批同意后,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和上级党支部提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书面推荐意见上报局党委。局党委对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审核公式,公式时间为3至5天,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支部根据考察、公示情况,按多于委员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的原则,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情况,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推荐产生。局党委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批复。局党委审核同意后,各党支部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3-5天的公示。

(三)选举阶段

1、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应由上届党的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支部书记主持。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党员半数当选。

2、召开新一届基层党支部委员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进行分工。新一届基层党支部委员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进行分工。

3、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各单位党支部在选举工作结束后一周内,要将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和选举结果一式三份报局党委。内容包括:①选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有关情况;②当选的委员和正、副书记名单及得票数;③委员分工情况;④落选候选人名单及得票数;⑤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审查批准阶段。

局党委对基层党支部上报的选举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查,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批。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即可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

四、候选人职数

1、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

2.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名,每届任期三年。

五、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各党支部要把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换届选举工作。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局党委成员要实行分片包点责任制,深入下去,督促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并帮助解决换届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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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强化培训,加强分类指导。在换届选举前,局党委将组织各党支部的工作者就换届选举工作业务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明确要求、严格程序、保证效果。要注意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对于一些政策不清、难于处理的复杂事项要及时请示汇报。

(三)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认真搞好民主推荐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形成有深厚群众基础的人事安排方案。要把坚持走群众路线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发扬民主与依法办事的关系。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肃组织纪律,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程序和违反组织原则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认真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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