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吉林省公安厅,是吉林省唯一一所公安高等教育学府。其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9月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先后六易其名,十一次迁校址。1985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改建为吉林公安专科学校,原委员长彭真同志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3年更名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经省政府联席会议同意,学校易地重建,开展“二次创业”,2001年10月18日,学校整体迁入长春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新校区。
学校新校区占地 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万余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警体馆、办公楼等14个单体建筑,教学设施齐全,功能比较完善,能够充分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学校现设有侦查、刑事技术、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9个公安类专业和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秘、应用韩语等7个非公安类专业。现有在校学生两千余人,本专科函授学员两千余人,每年培训在职民警四千余人次。
学校下设政治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办公室、财务处、教务处、侦查系、治安系、基础部、警体部、科研处、成人教育处、图书馆、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总务处16个中层部门和实验技术中心、驾培中心2个临时机构。
学校现有教职工387人,专任教师136人,其中正高职称11人,副高职称56人。
建校58年来,学校培养了中专毕业生1652名,专科毕业生5000余人,培训全省政法系统民警3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