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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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学生资助政策

01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各类学校(幼儿园)具有正式学籍,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幼儿)。

02

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1.政府资助: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农村(含县镇)每生每年1500元,城市每生每年2000元。

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可以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教育资助:各地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开展捐资助教,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阶段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教科书: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由中央提供,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由省级提供。同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4.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试点地区(通榆、大安、镇赉、靖宇及延边州所辖8个县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在普通高中阶段,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免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免学杂费标准(不含住宿费):省首批办好的重点高中每生每年900元,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年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500元。

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3.学校资助: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按3%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体,“绿色通道”、地方政府资助、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方式的资助政策体系。

1.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其他资助政策和措施:地方政府、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资助项目。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五)高等学校教育阶段

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需要什么材料?填写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校录取通知书附有一份。今年开始此表不需要在表上盖章了,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

入学前可申请的资助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预科生和研究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申请方式:7月25日至9月20日,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

贷款标准:本专科学生不超过8000元/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

2.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资助省内部分特困全日制本专科大学录取新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帮助解决入学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

申请方式:入学前到原就读高中学校申请或咨询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入学时可申请的资助

绿色通道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开通“绿色通道”,对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分别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入学后可申请的资助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预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部分生活费。

申请方式:向就读高校申请,由学校组织评审。

资助标准: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3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申请方式:向就读高校申请,由学校组织评审。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表现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申请方式:向就读高校申请,由学校组织评审。

资助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

申请方式: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5、校园地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公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不可同时办理。

申请方式: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

其他:其他政策内容同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省政府奖学金

资助对象:表现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吉林省属公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申请方式:向就读高校申请。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

7、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入学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退役一年以上通过统一高考考入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申请方式:向就读高校申请。

资助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8、师范生免费教育

资助对象: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等七所省属院校招收的免费师范生的学生。

资助标准: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9、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资助对象:到省内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的吉林省属普通高校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

申请方式:向其就业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

资助标准:代偿标准为每年6000元。

10、勤工助学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方式:向所在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出。

11、其他资助政策和措施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的校内资助。

03

信息获取渠道

学生和家长了解相关详细资助政策和信息,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本校学生资助机构 2、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省学生资助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网络平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http://www.xszz.cee.edu.cn/ 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http://www.jlipedu.cn/xszz/地方教育局和学校的资助工作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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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

我省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热线

教育部提醒

教育部提醒青年学生: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陷阱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

专家分析,校园不良网贷存在诸多风险:一是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二是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钻金融监管空子,诱导学生过度消费。三是校园不良网贷平台存在信息盗用风险,被冒用身份者可能会面对信用记录被抹黑及追债等问题。四是校园网贷平台“校园代理,层层分包提成”等发展模式破坏正常校园秩序,暴力追债现象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为此,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青年学生,要充分认识网络不良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要积极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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