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 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含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第二阶段: 7月26日至30日。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一天(即7月1日17:00时、7月29日17:00时),各市、县(市、区)招生机构和中学(报名点)须对所辖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但尚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实。
2.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三、填报流程
1.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查阅我省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专刊相关内容以及公布的院校专业计划补充内容等,同时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院校志愿投挡说明》等重要材料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根据院校及专业对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型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简称“省统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详细阅读志愿表的重要提示。
2.模拟填报
6月12日至16日,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正式填报志愿时的初始密码仍为准考证号。登录后,考生可在估分、估等级的基础上,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
供模拟填报志愿使用的招生计划,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网站查询。模拟填报使用的招生计划并非最终向社会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仅供模拟填报志愿之用,实际招生计划以计划专刊公布的内容为准。
3.填写志愿表
考生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及网上模拟填报的前提下,结合本人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
考生须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并确认无误。
4.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填录到相应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立即进行网上提交,逾期不得填报。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志愿信息时,志愿填报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出现红色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该考生填报该志愿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和选测)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考生必须根据警告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出现绿色提示信息,主要是提醒考生在报考该类院校(专业)时的注意事项。
5.志愿修改
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时有效。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
6.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
考生在查询成绩、填报志愿、录取结果时,均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书面申请到报名所在地县级招生办申请密码重置或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关于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供获得上述招生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的考生,以及报考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的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考生若同时获得同一院校两种以上类型填报志愿资格或者同一类型两所以上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的,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五、关于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填报
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5〕10号)规定,2015年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工程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潍坊科技学院共6所高职(专科)院校在我省招收士官,招生对象为男生,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入伍条件的定向培养士官对象,直接办理入伍手续。
对于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栏填报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和专业志愿,在提前批次本科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次本科院校录取之前,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六、关于军事、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
1.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凡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有意报考军事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下同)的考生,须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6月25日-27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公安部门对拟报考军校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作出考核结论。6月27日-30日,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等到南京市第29中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蓝天园23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面试和军检。
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凡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控线下30分(含)以内、有意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于7月4日?5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等到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南京市江苏路65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面试和体检。
2.凡有意报考公安部属院校及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且符合相关公安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于6月26日-30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与有关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或军检)。
3.凡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 于6月29日-30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地址:镇江市东门桃花坞1区14号),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和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的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3)。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招生机构和有关中学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做到组织管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备保障到位。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领导和填报指导,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要制定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实施。
2.在填报志愿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机构要提前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3.填报志愿期间,要指定专人登录志愿填报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考生志愿填报的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各地要注意妥善保管。
4.为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公平、公正,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志愿。各级招考机构和中学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因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
5.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拨打志愿填报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