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本科专业学费为4600元/学年,专科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为1500元/学年。
学校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江苏 性质类别:医药类
通讯地址: 南京市童家巷24号
联系电话: 025-83271319,83271422
E―mail : zhaoban@cpu.edu.cn
网 址:http://www.cpu.edu.cn
"211"工程高校 教育部直属高校
中国药科大学始建于1936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中国药科大学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药学院校。经过近70年的励精图治和锐意进取,学校已发展成为以药学为特色,理、工、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网上远程录取工作。
第七条 调阅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八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中国药科大学志愿且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院校志愿的安排采用“志愿清”方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中国药科大学的考生;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满时,方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九条 专业志愿的安排采用“分数级差”方式,前3个专业志愿之间设级差,分值均在5分以内。
第十条 对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在调档及安排专业时均予以承认。
第十一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二条 获得学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有关文件要求及学校特殊类型招生章程规定的政策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 除教育部、各省(区、市)有关文件要求以外,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男女比例无特殊限制。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关于体检标准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学校奖励资助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贷、助、勤、补、免”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