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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录取结果查询,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开学入学时间

录取结果未公布,以下是该校历年入学注意事项,仅供参考:

一、报到注意事项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请假并附相应请假证明,请假时限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处理。未经请假且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党员新生报到后,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淮安市新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由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转至淮阴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淮安市外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由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经淮安市委组织部转至淮阴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团员自带《团员证》,未颁发《团员证》的请自带团组织关系材料及介绍信到录取学院分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江苏省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办理档案移交手续:(1)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未参加工作的往届高中毕业生到所在中学办理档案移交手续;(2)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毕业的应届生和未参加工作的往届生到所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办理档案移交手续;(3)已参加工作的考生到所在单位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移交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将考生档案进行清点、登记和密封,档案由新生本人报到时直接交给班主任老师。其他省(市)新生按所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淮安市(含所有县、区)户籍的新生户口不迁移。淮安市外愿意迁入者,请入学报到时自带户口迁移证到户口接收处办理迁入手续,过时不予受理。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高考档案上的一致,相关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并加盖生源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凡迁入户口且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新生,开学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5、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已为需要住校的学生代办生活用品,学生可根据需要缴费购买,清单见附表2。

二、入学缴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15年新生入学缴费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表1。

新生一律使用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银行卡缴费,银行卡缴费使用办法另附。

三、报到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2015年9月5日

2、报到地点:

交通路校区:(淮安市交通路71,邮编223300)

美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所有新生。

长江路校区:(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邮编223300)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传媒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音乐学院的所有新生。

3、路线选择:

新生报到时,可乘火车或汽车分别到淮安火车站或汽车站(南站、北站或总站)下车。9月5日当天,学校将在淮安汽车站和淮安火车站设立接待站接送新生,咨询电话:0517-83526069。

外省新生报到时,若乘火车到南京站,可从南京火车站乘公交车到南京汽车北站后乘汽车至淮安。

乘飞机来淮安的学生,到达淮安机场(在涟水境内)后,可乘公交车到相关校区报到。

自备车报到的学生,如走京沪高速公路可从淮安(开发区)出口下高速;如走淮宁(宁连)高速,可从淮安南出口下高速;如走徐淮盐高速(徐州、宿迁、盐城方向过来的)可从淮安西出口下高速,然后分别到相关校区报到。

四、奖助学金介绍

1、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者,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优秀学生奖学金:

等级

金额

比例

2000元/年

5%

1000元/年

10%

500元/年

20%

5、周恩来奖学金:获得周恩来奖学金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6、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种竞赛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奖励: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00元

500元

300元

省级

500元

300元

200元

7、其他奖助学金:学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如泉海奖学金、伯藜助学金、福彩助学金、卧尔康奖助学金、六仁奖助学金、光剑助学金等。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法参见《江苏省高等学校资助政策简介》。

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将贷款汇入学校专用帐号,并在“汇款用途”栏依次填写准考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录取专业名称。学校专用帐号是:

户 名:淮阴师范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淮安市城中支行

帐 号:1110010109000050842

9、其他资助措施: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

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学校适时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解决学生“入学难”问题。

特困生补助:学校对通过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进行资助后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学生,视其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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