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
第十八条 学校各二级学院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参见招生简章的相关说明或我校校园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盐城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盐城工学院授予相应学位。
盐城工学院的学费,你还可以参考下面的表格:
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备注 |
---|---|---|
海洋技术 | 5500 | 校本部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 | 5800 | 校本部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三维产品设计) | 5800 | 校本部 |
机械电子工程 | 5800 | 校本部 |
工业设计 | 5800 | 校本部 |
汽车服务工程 | 5800 | 校本部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800 | 校本部 |
电子信息工程 | 5800 | 校本部 |
物流管理 | 5200 | 校本部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200 | 校本部 |
汉语言文学 | 5200 | 校本部 |
英语 | 5200 | 校本部 |
日语 | 5200 | 校本部 |
财务管理 | 5200 | 校本部 |
旅游管理 | 5200 | 校本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