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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创建于1999年,是由南京医科大学自主创办并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独立学院。2011年,南京医科大学和连云港市政府签署合作办学协议。2013年9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正式从南京迁址连云港办学。学院新校区位于连云港风景名胜区花果山脚下,占地面积500亩,总建筑面积达20多万平方米。
学院设有基础医学部、临床医学部、护理学系、药学部、康复医学部、人文管理学系等十余个教学机构,拥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专业带头人;现已建有11所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同时共享南京医科大学二十余所附属医院的教学资源。学院现有教职工近30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93.3%。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生物医学工程、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药物制剂、医学信息工程、英语等13个专业19个方向。目前学院在校生人数为6400人。学院各项教学、实验及生活设施先进齐全。图书馆文献收藏量近80万册,同时作为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的分馆,学院学生可以共享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丰富的馆藏资源。

第一条 总则

1.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个性培养”的现代教育理念,实行柔性化学籍管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2.从实行个性化培养的教育理念出发,给学生以更多的选择机会,对已经取得我院正式学籍,进入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就读的学生,学院根据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和特长,提供调整主修专业的机会。

3.学生调整主修专业还需与学院的教学资源和社会需求相适应。在目前学院教学资源尚不很丰富的条件下,当出现想要转专业人数大于实际可接收人数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选拔。

4.本细则不适用于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而申请转专业学生。

第二条 基本原则

5.转专业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严格遵循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3)学院宏观控制转专业人数,转入人数比例控制在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5%。

(4)文科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科专业。

第三条 根据我院专业设置、教学资源、社会需求等情况将我院普通本科专业分为两类,控制类专业和非控制类专业(具体分类学校将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作适时调整)。

6.控制类专业: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7.非控制类专业: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

第四条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8.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在读一年级本科生。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已有期末考试课程没有不及格(不含补考)。

(5)申请转入控制类专业学生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5%,申请转入非控制类专业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60%。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程序

9.转专业工作按下列程序、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

(1)每年4月的第一周,由学院教务办提出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目录和拟接收人数、接收条件及相应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并向全院公布。

(2)每年4月的第二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表),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并交教务办公室。

(3)每年4月的第三周,学院安排转专业考试,公布考试成绩,对成绩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在合格人选中择优选择。

(4)每年5月的第二周,学院按照可接收人数和面试成绩确定录取人选,教务办将初步结果向学生公示。

(5)每年5月的第三周,教务办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进行终审,经分管院长批准后,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学生持《学籍异动申请表》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6)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期终课程考试,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和考试违纪及作弊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7)新学年开课前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到教务办办理新专业就读注册手续,然后到转入学系(部)报到、上课。教务办负责办理新专业就读注册手续。

(8)学生转入的学系(部)应将转入学生编入该学系(部)序列进行管理。

(9)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应制定计划,补修所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主要课程。

(10)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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