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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始建于2002年3月,2005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10年9月,学院移址素有“文昌水秀,祥泰之州”之誉的苏中历史名城泰州市办学,坐落在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为首家进驻中国医药城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独立学院之一。

多年来,学院建设了一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为骨干,专任教师为基础的专兼结合、高素质、高水平的优秀师资队伍,聘请了在中国医药城工作的全国“*”14位高级专家为特聘教授。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人才,积极探索和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狠抓内涵建设,努力提升教学质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内部运行规范高效,形成了体现时代特征、医药特色、“校”“城”融合、重应用能力的人才培养格局。学院现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应用心理、中药学、药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等15个本科专业,具有相关专业独立的学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和高校教师中级职称自评权。

学院秉承南京中医药大学“治学严谨,继承创新”的优良传统,依托母体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注重质量,稳步发展,具有优良的办学条件。校园依湖而建,建筑新颖、环境优美、景色怡人。校内各项教学、实验及生活设施先进齐全,是莘莘学子理想的学习深造场所。母体大学一大批实习实践基地及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边数百家企事业单位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实习、产学研结合的场所,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保证我院2017年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优秀本科生申请校内转专业暂行规定》,将开展本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成立学院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分管院长担任组长。

2、申请条件:

1) 2016年入学全体学生(不含专转本);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出现违纪现象;

3) 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4) 入学后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

5) 第一学年必修考试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列本专业年级前30%(含)。

3、绩点计算:参加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为第一学年全部必修考试课程。

4、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5、确定录取:学生转专业成绩由下列四部分组成:学生必修考试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占30%(A),学生必修考试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分值占30%(B),笔试20%(C),面试占20%(D)。计算公式如下:

A=(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5)×10×30%;

B=30-30/(学生所在专业年级人数×30%)×(排名-1);

C=笔试成绩,满分20分;

D=转入专业系面试成绩,满分20分。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

序号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时间
1学生申请(每人限填一个志愿)各二级学院9月19日
2条件审核各二级学院9月25日
3资格审查教务处9月26日
4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教务处9月27-29日
5公布考核时间、地点教务处9月30日
6组织考核教务处10月9-13日
7公布第一批拟录取专业学生名单和未录满专业名单(调剂报名选用)教务处10月16日
8二次调剂转专业(对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同学给予一次补选专业机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教务处10月17日
9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名单教务处10月18日
10拟同意转专业名单公示教务处10月19日

三、材料报送

经二级学院审核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需向教务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一份,填写时不得变动表格格式(表格见附件);

2、加盖院教务处公章的学生必修课成绩单一份,成绩单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

3、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 二级学院具有优秀本科生转专业资格申请人汇总表》纸质文本一份,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736506547@qq.com。填写时请不要变动表格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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