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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

发布时间:2023-11-12 07:56:29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苏州大学文正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3?8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以学位授予类别为依据,人文社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4000元/人;理工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艺术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6500元/人;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5200元/人(第四年赴美国爱达荷大学学习者,国外学习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另收);金融学(教改实验班)第一学年学费待定,第二、三年赴美国学习者,国外学习费用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不赴国外学习及赴国外学习结束后回我院学习者,学费14000元/人.年;新闻学(中美双向交流项目)符合条件者第二、三学年赴美国学习,国外学习费用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不赴国外学习及赴国外学习结束后回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继续学习期间,学费14000元/年。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2000元/年。

八、退费办法

对已录取考生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出国而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我院在江苏、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招生计划。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三小批,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至7月2日。

十、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3.高考外语语种及要求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报考我院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或日语;报考我院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金融学(教改实验班)及新闻学(中美双向交流项目)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

我院招生专业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

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

文理科本科第二批:除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外,其它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均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5.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可报考。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招生。江苏省考生须报名参加2017年苏州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我院认可苏州大学校考成绩,并按照规定比例向考生颁发合格证,取得我院合格证且2017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三小批批次控制线后即可报考。浙江省、安徽省考生参加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合格,且2017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第二批本科批次控制线后方可报考。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不限。

十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非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其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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