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以学生自愿并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为原则,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开展。为保证教学质量,学校综合评估班级容量、师资力量、就业率等因素,与各二级学院共同确定每年各专业的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30%,对各专业转出比例不作限制。
二、申请条件
第三条 学校在每学年度上学期开展转专业相关工作。由教务处根据当年情况具体安排。
第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一)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二)身心健康。
(三)对希望转入的专业有明确的志向和一定的特长。
(四)一年级上学期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成绩在合格(百分制60分)及以上。
(五)转专业前无不良表现,并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六)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第五条 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不能互转。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可以互转。
三、组织实施
第六条 教务处每年根据实际,按文件精神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计划含时间安排、各专业接收学生人数、考核办法等),报院务会议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面试,各专业根据专业学习要求提出考试科目及是否面试(面试成绩比例不超过考核成绩的30%),报教务处批准。
第八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现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等材料。各二级学院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并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并按各申请转入专业汇总学生名单。
第九条 转专业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接收专业重点考核学生所具备的知识及能力是否适合专业学习要求。考核的各个环节(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等)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
第十条 教务处根据转专业申请者的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申请者最终成绩进行排序,依据转入计划择优确定转入学生,并报院务会审批。经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将向全校公示。
四、学籍及课务
第十一条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原所在二级学院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从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始进入批准转入的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并进行毕业审查。转入新专业的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课程相同,教务处给予确认,其余修读课程可确认为转入专业选修课(由转入专业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报教务处批准)或在成绩单中写实记录。新专业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没有修读课程,学生应在毕业前有计划安排修读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学籍问题按现行《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所学课程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五、其他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有哪些专业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学士) | 师范专业标识 | 学制(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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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学院 | 应用化学 | 理学 | 4 | |
生物技术 | 理学 | 4 | ||
制药工程 | 理学 | 4 | ||
园艺 | 农学 | 4 | ||
电力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学 | 4 | |
建筑电气及其自动化 | 理学 | 4 | ||
能源与电力工程 | 理学 | 4 |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体育教育 | 教育学 | S | 4 |
舞蹈(体育舞蹈) | 艺术 | 4 |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教育学 | 4 |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学 | 4 |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学 | 4 | ||
物理学 | 理学 | S | 4 | |
通信工程 | 理学 | 4 | ||
数学与应用数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 | S | 4 |
美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4 | |
环境设计 | 艺术 | 4 | ||
动画 | 艺术 | 4 | ||
美术学 | 艺术 | S | 4 | |
摄影 | 艺术 | 4 |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艺术 | S | 4 |
音乐表演 | 艺术 | 4 | ||
舞蹈编导 | 艺术 | 4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S | 4 |
人文传媒学院 | 历史学 | 历史学 | S | 4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S | 4 |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学 | 4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 | 4 | ||
教师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S | 4 |
小学教育 | 教育学 | S | 4 | |
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 | 4 |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4 |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4 |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4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4 |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