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4月10日至8月5日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8月1日起体检政审,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
二、征集对象
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条件
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身高:女青年身高要求为158厘米以上,男青年身高为160厘米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对裸眼视力达不到以上标准的,采用显然验光法检查矫正视力,矫正视力达不到4.8或者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内科:内部器官正常,无器质性病变,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无精神类病症,无遗传性疾病,无吸毒史等。
四、征集流程
①网上报名;②初审初检;③体检政审;④走访调查;⑤预定新兵;⑥张榜公示;⑦批准入伍。
五、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1、优先提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2、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二)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的就学优惠政策:①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③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④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六、咨询渠道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崇川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咨询电话:0513-85783810或0513-8578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