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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征兵报名时间条件,镇江市当兵时间条件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3-11-15 11:56:03

今年夏季的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近日,镇江军分区参谋长、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市征兵办公室主任林连才接受记者采访时,解读了今年的征兵政策,鼓励广大青年参军入伍。

报名时间:8月5日截止

根据全国统一规定,今年应征报名的截止时间为8月5日,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男青年报名前需完成兵役登记。

征集对象中,男性要求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4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优先。女性要求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适龄青年入伍后,其家庭将享受军属待遇,两年义务兵期间合计经济收入在10万元左右(主要包括:每年发给1.8万元左右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年服役期内,拿到义务兵津贴和退伍费2.8万元;两年义务兵退役后,地方政府发给5.4万元左右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选取士官后,按月领取工资,第一年每月可拿3000元以上,逐年递增。

大学生入伍:积极鼓励

对于大学生入伍,教育部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从去年开始实施6项新举措: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二是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

新《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在校生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不低于当地义务兵优待金40-60%的奖励金。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服役年限计为工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从我省入伍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或复学后,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住宿、生活补助费由政府承担。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时,分别用不少于10%、30%和10%的岗位招聘当年退役的本省籍大学生士兵等。

此外,入伍大学生由中央财政实施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资助(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符合条件的二本以上毕业生,经考核可提干。大专在校生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参加专升本考核,录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还可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本人自愿、符合岗位要求的,可服满中级士官最高服役年限16年;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政府给予安置工作。

广大市民和应征青年若要了解更多征兵政策规定,可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详细查询或拨打所在辖市(区)征兵办咨询电话:丹阳市80431611、句容市80431710、扬中市80431810、丹徒区80431961、京口区80431510、润州区8043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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