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选思而学素质人才的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我校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现将选拔办法公布如下:
自主选拔针对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优秀毕业生(A类)和“自强计划” (B类)分别实施。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数为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涉及中文、历史、哲学、新闻、法学、经济、管理类、外语类、社会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化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材料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质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生物科学类、临床医学、自动化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汉语国际教育、软件工程、城乡规划、建筑学。
一、A类选拔办法
(一)报名
1.对象: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且高中阶段学业能力测试科目需3/4以上为A等的优秀毕业生,以中学推荐为主,接受优秀学生自荐。
2.时间:2013年12月22日至1月2日上午9:00
3.流程:
(1) 登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2) 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封面,按下列材料顺序从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如下:
① 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报名表需中学签字盖章);
② 个人自述(请根据个人特点及报考学校特点撰写,不超过800字);
③ 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中学教务部门盖章);
④ 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名材料必须于1月4日前寄达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审核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考生可于1月12日起登录AAA测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测试
1.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笔试)
(1)考试科目:(理科)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
(文科)数学与逻辑、阅读与表达
(2)测试时间:3月1日
● 注意事项:
①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在全国设立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
②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
③江苏省考生根据选测科目组合单独划线。
2.南京大学特色测试
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结果将在3月中下旬公布。按照“学科特长、志愿优先、兼顾地区”的原则,根据测试成绩、综合评价标准确定南京大学特色测试资格名单,特色测试包括英语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四)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
根据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和南京大学特色测试的总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优录对象名单,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可直接录取,满足其高考志愿表所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投档线,满足其高考志愿表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上,南京大学1:1模拟投档线线下30分内(江苏省考生20分内)可直接录取,加10分参与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投档线,满足其高考志愿表所填报的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
三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上,南京大学1:1模拟投档线下10分内可直接录取,加10分参与专业录取。
南京大学推荐报考资格:即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南京大学投档线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南京大学,加10分(江苏省考生5分)优先选择专业。
★ 关于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各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的特别说明:
1.获得上述五大学科奥赛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且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者可直接参加南京大学特色测试。该类考生只需在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gotonju.nju.edu.cn)报名。根据竞赛和我校特色测试成绩综合确定优录资格。
2.获得上述五大学科奥赛各省级赛区一等奖,并且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者可获得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资格。该类考生需要同时登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和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gotonju.nj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根据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成绩单独划线。
二、B类选拔办法
(一)报名
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六所大学(以下简称“六校”)共同实施自主选拔“自强计划”。
六校自强计划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报名网址为http://www.join-tsinghua.edu.cn。考生可报考六所高校中的任意三所高校。“自强计划”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费用。
(二)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评审,初定于2013年12月23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审核结果。
(三)测试
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
(四)优录政策
参照A类考生优录政策执行。详见优录协议书。
三、资格确定及公示
取得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优录资格的考生,须与南京大学签订书面协议,南京大学对考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协议为准(不签订协议或与其他高校签订自主选拔优录资格协议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必须在各省规定批次以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南京大学,方可享受相应优录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优录对象将按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集中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纪检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5-83592586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