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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世界闻名的千年瓷都??江西省景德镇市,学院由景德镇陶瓷大学申办,经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教育部确认的一所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于2001年8月成立,2002年开始招生。通过1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在省教育厅和景德镇陶瓷大学校本部的大力支持,我院的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办学水平日益提高,办学特色和良好办学信誉日益彰显。目前在校生5600余人。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设有美术系、工程系、外语系、法商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体育教学部6个教学管理部门,学院专业设置覆盖艺术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2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包括:艺术学7个专业(陶瓷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绘画和雕塑专业),工学9个专业(车辆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文学2个专业(英语和日语专业),管理学5个专业(电子商务、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经济学2个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和金融学专业),法学、教育学各1个专业(法学和体育教育专业)。

一、基本原则

1、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不增减班级数量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

2、转专业仅限一年级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转入专业有兴趣且确有专长者;

(2)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公共基础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数学课、外语课、计算机基础课等)成绩全部合格,与其转入专业相同的专业课程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者;

(2)在校期间已办理转校(专业)者;

(3)转入新专业前,未按原专业教学计划参加课程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4)在招生时有明确专业限制者;

(5)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学生不能达到者;

(6)应作退学处理者。

三、申请程序与审批

1、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1周内或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内,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报《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交转出、转入系审核通过后,再交到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资源情况以及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转专业初审。转出专业总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含方向)总人数3%以内。对超出转出专业总人数控制的转专业学生,将安排相关科目的考试,艺术类考语文、速写;其它类别专业考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公示1天后,根据总成绩择优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3、教务处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有异议的可以提起申诉程序。

4、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批准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在1周之内通知相关教学系(部)及财务处。

5、学生在收到同意其转专业的审批表后,在开学初的2周之内凭审批表到新专业报到注册。

四、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依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和获得学位。

3、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高于转入专业、或相同的,成绩合格者可以相抵;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应补修;其余的成绩合格课程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作为选修课学分保留。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在未接到同意其转专业的审批表前,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2、转专业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3、凡补修的课程应履行相应手续。

4、学生按原专业领取的教材已经使用的不予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或调换。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转专业学生不受上述条款限制,可酌情予以办理:

(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校审核确认者。

六、本暂行办法自2015年7月起实施,解释权归属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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