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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一年多少学费标准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十一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批准,学费标准为:本科普通类3565-4255元/年,软件学院专业1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500元/年,艺术类9200元/年;高职(专科)5000元/年;住宿费800-1000元/人。年。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奖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

1、我校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特等奖2200元/年、一等奖16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优秀特困生奖学金1000元/年。奖学金比例占学生人数的34%.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0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000元/年。另设多项校友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等。

2、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措施。减免学费:每学年对特困生按一定比例减免学费;发放困难补助:每学年对贫困学生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发放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每学年对因贫困而品学兼优的学生发放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勤工助学:我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解决生活困难。

3、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到学校报到前(具体时间咨询当地教育局)带“入学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带银行贷款受理证明(国开行)、确认函(江西农信社)到学校报到。

学校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江西 性质类别:理工类

东华理工大学(原华东地质学院)是国防科工委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具有地学和核科学特色,以理、工、管为主,文、法、教兼备的多科 性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于1956年创建,先后隶属于第二机械工业部、核工业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现由国防科工委与江西省人民政府...

学校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七条 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我校英语专业(本科)的考生,原则上需通过英语口试,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投档原则: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次进档(传统顺序志愿即填报学校一志愿)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时考虑录取后续投档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其投档比例为100%~120%.

2、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参考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根据相关政策,对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时,江苏省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清”原则。

3、艺术类校考省份考生录取办法: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不分文理科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生源不足时,其专业成绩可参考生源省联考成绩。非设点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

第十条 录取结果及时在我校网上(www.ecit.edu.cn)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奖励资助

第十三条 奖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

1、我校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特等奖2200元/年、一等奖16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优秀特困生奖学金1000元/年。奖学金比例占学生人数的34%。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A等2000元/年、B等3000元/年、C等4000元/年。另设多项校友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等。

2、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措施。减免学费:每学年对特困生按一定比例减免学费;发放困难补助:每学年对贫困学生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发放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每学年对因贫困而品学兼优的学生发放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办理江西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我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协助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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