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非农业户口征集比例限制 对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取消缓征规定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冬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即日起至本月底,有应征意愿的适龄青年,可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女兵征集继续由全省另行统一安排。
征兵政策有两项微调 应征时间为即日起至本月底
据了解,今年征兵政策规定总体上没有大的变化,仅对两方面条件作了调整:一是从今冬起,取消非农业户口征集比例限制;二是对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取消缓征规定。
征集对象年龄要求: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男女青年根据本人的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有应征意愿的适龄青年,即日起须携带“两证一簿”(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经基层组织逐级推荐,凭“三证一书一照”(毕业证、身份证、兵役证、预征对象通知书、照片)参加所在县(市、区)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原籍,在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社区)报名。10月底之前为报名时间,11月1日开始体检、政审。
应届及在校大学生入伍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应届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六项优惠政策:一是应届大学生报考军校,年龄放宽到23岁;二是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国家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每年不高于6000元;三是对应届大专、本科生入伍,优抚金分别提高20%和30%,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分别增发5000和10000元;四是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读硕士研究生;五是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六是应届毕业生按城镇户籍入伍,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不低于1.6万元,平均标准巩固在1.8万元以上。
在校大学生有四项优惠政策:一是对在校大学生入伍,国家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退役后复学的实行学费资助;二是在校大学生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三是在校大学生政审,不再发函调查原户籍地,由所在院(系)和当地公安机关组织政审;四是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享受应届毕业生优惠政策。
同时,根据去年出台的《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明确了四项指标:一是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干由二本降为三本;二是提干名额由200名提高到4000名,保送提高到400名;三是提干年龄本科放宽到26岁,研究生放宽到29岁;四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军队专升本,学制2年,毕业后提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