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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师工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新消息,广东教

2017年广东教师涨工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

“强师工程”2012年正式启动,实施至今已3年多。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职)专任教师总量为113.9万人,比2011年增加8.9万人,增长8.5%。各学段生师比明显下降,其中初中生师比从17.9:1下降至13.5:1,中职生师比从33.1:1下降至26.1:1,尤为显著。省教育厅罗伟其在会上指出,教师队伍结构逐步优化。农村中小学合格教师得到有效补充,体育、音乐、美术以及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紧缺状况有所改善,2011年以来农村中小学新增教师2万人,其中20%以上是紧缺学科教师。城乡教师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职称等指标都有明显提升,农村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从2011年的79.4%提高到去年的89.6%;欠发达地区农村初中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比例,从2011年的50.2%提高到去年的60.3%。(6月10日中金网)

广东8条措施改善乡村教师待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明确提出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等8条措施。

《办法》提出,支持各地不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乡村教师信息化办公与教学条件,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在乡村学校、教学点的全覆盖提供保障。推进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要求全省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案,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乡村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应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突出差别化补助政策,分类分档进行补助,重点向边远山区和艰苦地区倾斜,将农村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统筹纳入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建立岗位津贴增长机制。

《办法》提出,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教师队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分类扶持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存在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其中最为明显的是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性过大,职称人数偏低。据调查,2013至2014 年,每所民办学校平均有 5.4 个专任教师离职。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总体偏低。2013年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808元,民办学校教师的月平均工资为3600元。民办学校教师养老问题突出。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后的养老金只能够达到公办学校教师退休后养老金的一半左右水平。此外,部分民办学校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办学行为,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广州市制定了该《意见》。

亮点一:教师评比民办老师占比例

《意见》严把教师入口关,明确提出各民办学校要聘任符合国家规定任职资格要求的教师,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教师岗位工作。规定民办学校教师的人事档案将逐步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业务竞赛、评先评优等,对民办学校教师的指标计划实行单列,确保评比结果中民办学校教师能占有合理的比例等。

亮点二:每年500名民办教师可入户

为了稳定民办教师队伍,广州市还将通过入户的方式鼓励教师留下来。重点和优先解决长期在我市从事民办教育、业绩突出、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现任教师入户的问题,每年给予500个入户名额给民办学校教师。

亮点三:民办教师最低工资是企业职工两倍

《意见》规定,民办学校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接受政府资助和奖励的民办学校所有教师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月工资不得低于该标准。按照2015年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1895元/月,那么民办学校教师的最低工资标准即是不能低于3790元。划定该标准,将有利于差别化扶持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教师提高工资水平。

亮点四:政府补助学校发放从教津贴和年金

此外,从2015学年开始,支持民办学校建立教师从教津贴和年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由政府予以经费补助。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按其实有专任教师人数,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申领政府经费补助后,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从教津贴每月600元至1200元,以及按照不低于财政核拨经费20%的比例缴纳年金费用。

亮点五:公办学校要帮扶民办学校

《意见》还指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现有“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帮扶任务的基础上,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年收费标准不高于广州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条件的民办学校纳入帮扶范围。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等方式,组织公办学校帮扶264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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