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5月1—31日 | 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非京籍适龄儿童须先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审核确认) |
5月4日 [周一]前 | 小学完成政策宣传工作,并应不在本区上初中的京籍(含按京籍对待)家长要求,打印毕业生《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非京籍小学毕业生填写“是否在京就读初中确认单” |
5月4—5日[周一、二] | 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和登记工作 |
5月9-10日[周六、日] | 准予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
5月16-17日[周六、日] |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
5月24日[周日] | 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中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 |
5月31日[周日] |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
6月1日[周一] | 乡镇街道教委上报“五证”审核结果 |
6月10日[周三] | 小学在初中入学系统中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传送 |
6月13—14日[周六、日] | 小学审核京籍入学信息 |
6月11日-19日 | 小学上报小学毕业生的《北京市初中入学登记表》(含毕业成绩、评语和分配学校)。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在系统中进行确认分配。 |
6月19日 [周五]前 | 初中校向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上报学校新生名单 |
6月20—21日[周六、日] | 小学审核非京籍入学信息。 |
6月15日—30日 | 区教委审核入学信息 |
6月26—27日[周五、六] | 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
6月30日 [周二]前 | 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将各初中新生名单审核下发 |
7月3日 [周五]开始 | 各中小学[含特教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9月1日 | 生成小学和初中学生学籍信息。 |
9月15日 | 生成中小学生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