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闻

1-5岁儿童在家里最容易发生意外伤害

王山甲 绘

7月19日下午,广东东莞南城景湖时代城小区发生一起溺水事件,一名4岁男童在水深仅三四十厘米的儿童泳池不慎溺水,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一项由“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和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儿童少年卫生学教研室共同进行的调查显示,儿童伤害在调查人群中总发生率为16.5%,从年龄上看,1-5岁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最高。从受伤的场所看,最易发生意外伤害的场所是家里,占总意外伤害发生例数的43.2%。 

一幕幕悲剧的发生,敲响了幼儿假期安全的警钟。如何防患于未然,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幼儿身心发展不成熟易受伤害 

1-5岁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最高,跟该年龄段儿童身心发展特点有关。 

首先是身体的不协调性。幼儿身体发展处于不成熟阶段,各部分的器官比较柔弱,运动水平比较低,动作协调性差。7月4日就有一则关于10个月大男孩因练习走路不慎摔成脑出血的悲剧。因为身体发育的特点,2-4岁幼儿头颅占整个身体比重的1/4,跌倒后往往头先着地,最容易发生“不受控制”的摔跤,所以,幼儿期练习走路时,要注意防摔碰。 

其次是思想的片面性。由于缺乏生活经验,幼儿对自己行为将会产生的后果无法预见。如:在下楼梯的时候,会出现推小朋友的现象。再如:高估自己的游泳能力,仅凭水流平静来判断河流的安全性,从而发生溺水事件。 

再其次是心智的不成熟性。由于对世界缺乏认知,幼儿对很多事物都有极强的好奇心。但是,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安全的、什么是危险的,什么该碰、什么不该碰,更不顾及这些东西是否会造成伤害,因此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5月30日就报道了一则3岁孩子因好奇搬动井盖而不小心坠井死亡的惨痛事件。 

家长为幼儿织起安全保护网 

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仅应当关心孩子吃得怎样、身体长得怎样,更重要的是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对孩子的安全知识教育。 

首先要增强监护意识,安全牢记心间。家是幼儿生活的乐园,家长要给幼儿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尽量确保家里每一处对于幼儿来说都是安全的:客厅里的电源插座要放置在安全的位置,或是在电源外遮挡上幼儿不易搬动的物品,以防幼儿不小心触电。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的行为,告诫其在家中不能攀援登高,更不要在阳台、窗边及楼梯口嬉戏。而且,阳台、门窗、楼梯保护装置一定要做到位,以免发生意外坠楼。孩子年龄越小,越容易因跌落而受伤。在1-4岁幼儿的调查人群中,有57.4%的幼儿是在家中跌落的。因此,父母的看管和对幼儿的安全知识教育尤为重要。 

如果遇到家人外出,千万不要将孩子单独放在家中,应该找人看管,避免发生诱拐。另外,很多家长认为,溺水总是会发生在室外,如池塘、河里。其实不然,在家中也会发生溺水事故,最容易发生溺水意外的地方是浴缸和马桶,其次是为3岁以下孩子准备的洗澡盆。3岁以下孩子玩水或洗澡时,成人必须陪伴,不能离开。 

其次要以身作则,树立“活”榜样。幼儿具有很强的模仿性,由于安全意识比较差,他们对于自己模仿的行为不能判断对错,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为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如过马路时遵守交通规则,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 

在暑假期间,家长要做有心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时刻提醒孩子。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看到一些安全标志,可以讲解给孩子听,也可以让孩子找出这些标志应该贴在什么地方,意识到“小心滑倒”的标志应该贴在走廊和楼梯口,“不要用手触摸”的标志应该贴在电源开关、刀具处,“禁止攀爬”的标志贴在阳台栏杆处等,把这些平时学习到的安全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孩子会更加明白什么事情是危险的。 

避免过度保护,打有准备的“仗” 

幼儿身心发展处于较为柔弱的初级水平,而强烈的活动需求与较低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之间的矛盾,致使幼儿极容易成为意外伤害事故的受害者。据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儿童死亡原因中26%来自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已成为儿童的第一杀手。如何防范幼儿意外伤害事故,成为父母要关注的问题。 

孩子在暑假期间玩耍的时候,经常会发生磕伤、摔伤或刺伤等情况,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活动中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安全意识差。俗话说“会玩的孩子更快乐”,孩子在做游戏的时候,容易忘记玩具本身可能带有伤害,而这些伤害会造成孩子身体上、精神上的一些痛苦。 

家长要避免过度保护,打有准备的“仗”。爱玩是孩子的天性,或者说是天赋,不要扼杀孩子的这种天性,剥夺孩子玩的权利,而应该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引导。家长应放宽心,帮助孩子掌握在户外活动中基本的自我保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为了让孩子深刻理解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家长在日常活动中可以适时让他们体验一些“痛苦”,如在孩子划伤、摔伤时,家长可以借此机会告诉孩子应急箱在哪里,怎样使用碘酒、纱布、创可贴等应急物品。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家长还可以组织孩子做“危险藏在哪里”的游戏,让孩子找出家里或是所在小区的哪些地方存在危险,让孩子平时在这些地方玩耍的时候,更加注意保护自己,避免受到伤害。父母要放开手,大胆让孩子自己探索,不要怕他们会受伤,要知道一次受伤会避免将来更多的受伤。 

创造契机,练习自我保护技能 

幼儿思维具有具体性、形象性、抽象思维不发达的特点,在帮助幼儿掌握自我保护技能的时候,我们要借助形象、直观的手段,使孩子能直接练习各种切实可行而又实用的自我保护技能,使其不会变成“纸上谈兵”。 

暑假是食物中毒事件高发期,夏季一到,家里的食物很容易发生霉变,家长在发现时,可以借此机会教孩子辨别食物是否发生了霉变,同时引导孩子看食物包装袋上的日期,以免误食变质食品而发生食物中毒。 

晴朗酷热的天气里,出行时要谨防发生窒息事件。日前,广东有一则报道:一个5岁孩子跑到一辆车上玩耍,被粗心的家长锁在车内,孩子在车内无法打开车门,三小时后闷死在车内。对于这类事件,美国一些州已有明文规定,不许把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单独留在车里。父母触犯这条法规,可能被关入监狱,或者失去监护权。国内虽不至如此,但对于孩子的安全不可掉以轻心。面对此类问题,家长在开车时可以寻找机会让孩子尝试使用车门开关,并教孩子求救技巧。如果是电子锁的车,或者孩子太小无法打开车门,可以告诉孩子按车喇叭,引起路人注意,以便施救。 

此外,出门在外遇到雷暴天气时,不要在空旷场地打伞,不要把羽毛球拍、潮湿的棍棒等扛在肩上;在积水中行走,要观察路面,防止跌入下水井或洞中;大风来临时,不要到户外行走,不要走在树木及电线杆等物体下。对于这些安全知识,家长和孩子可以模拟情境做一些游戏,让孩子获得相关的体验,增强危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孩子的安全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在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和家长不仅要关注孩子的学习和发展,也要让他们懂得如何防范危险、获得安全,从而为自己还有家人赢得幸福。(秦旭芳 左晓玲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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