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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家校合作关爱2000万农村留守儿童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昨日召开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将立足教育部门工作实际,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完善留守儿童教育、生活保障、抚养监护等政策措施,筑牢教育关爱网络。

据介绍,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2075.4万。河南、湖南、四川、安徽、江西等中西部地区人口大省留守儿童数量较多,教育关爱工作难度较大,双亲外出留守儿童较多,这些儿童情感缺乏与安全问题较为突出,是学校教育关爱的难点和重点。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将促进家校合作,推动落实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抓好当前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情况自查工作,推动各地将各项教育关爱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与会人员围绕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各级政府责任,落实部门责任,适应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统筹城乡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大力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有序引导农民工子女城乡之间合理流动。二是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家庭亲情和父母关爱具有不可替代性,政府应支持、引导、帮助家庭,落实和提高监护能力,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关爱缺失问题。三是创新学校教育关爱工作机制,聚焦双亲外出、母亲外出、独居儿童、留守女童四类关爱重点,应用学籍系统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学校品质和管理服务能力,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搭建制度平台,整合社会资源,通过政府引导、购买服务和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区、社工和社会企业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机制。五是完善教育关爱保障机制,加大政府对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的专项投入,在寄宿制学校建设、宿舍生活管理人员聘用、教师补贴等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困境留守儿童紧急救助和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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