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将于3月3日在北京召开,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5日在京召开。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定于3月3日开幕 会期9天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3日15时开幕 日程公布
3月3日(星期二)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会
1.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听取俞正声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齐续春副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月4日(星期三)
上午9时小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3月5日(星期四)
上午9时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
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五)
上午9时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9时界别联组会议(有二个以上小组的界别安排联组形式,联系本界别实际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讨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8日(星期日)
上午9时小组会议(讨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委员休息
3月9日(星期一)
上午9时小组会议(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3月10日(星期二)
上午9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下午3时小组会议(围绕《*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学习讨论)
3月11日(星期三)
上午9时小组会议(结合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政协工作,讨论政协全国委员会2015年协商工作计划)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3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时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1.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讨论“两高”工作报告)
4时30分主席会议
1.听取分组会议情况的综合汇报
2.审议提交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
3月13日(星期五)
上午委员机动
9时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1.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3.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闭幕会
1.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3.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注:日程如有变化,由大会秘书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