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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工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公安涨工资方案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听取公安工作汇报,并就深入推进公安改革等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公安部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形成《意见》和方案稿后,又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意见》和方案先后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总体目标】

完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七大任务】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一是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二是创新社会治安治理体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四是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五是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七是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三个方面】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聚焦三个方面:一是着力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着力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从政策上、制度上推进更多惠民利民便民新举措,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着力建设法治公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突出亮点】

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方面

1创新治安治理方式、提高治安治理水平的若干措施。

2建立健全更加注重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社会治安治理模式

3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相关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

4推动社会治安社会化治理

5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电信诈骗犯罪侦查工作机制

6健全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高效顺畅的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工作机制

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

1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

2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3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4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5改革内地往来港澳边检查验模式,提高通关效率

6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

7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灵活务实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

8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推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等制度

9深化机动车检验改革,全面实施省内异地验车,逐步推行跨省异地验车

10加快建立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制度

11缩小建设工程消防审批范围

12全面落实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制、窗口单位弹性工作制,大力推行“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和“一站式”等服务模式

13积极搭建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移动终端,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流转,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查询、监督

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方面

1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

2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

3深化执法公开,落实执法告知制度

4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完善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和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辩解、申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

5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实行涉案财物集中管理

6完善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

7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人民警察管理保障机制方面

1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

2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

3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4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5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6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问:为什么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改革因时代要求而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一战略布局的展开,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推动公安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新局面、取得新发展,必须抓住机遇、深化改革。

改革也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带来的巨大变化,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出现一些不适应的问题。这些不适应,既有思想理念上的滞后,也有能力素质上的差距,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制约,也有警务保障上的不足。要破解这些长期困扰和影响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难题,必须迎难而上、改革创新。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心的结果。党的十八大以来,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听取公安工作汇报、研究公安工作,并就深入推进公安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公安部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起草了《意见》和方案稿。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审议公安改革《意见》和方案,明确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可以说,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适应时代新发展和人民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激发公安队伍生机活力、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必然要求,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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