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中国科协印发《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和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以培育和践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为平台,稳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广泛吸引志愿者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建设文化强国,助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实施意见》要求,要坚持正确导向、文化育人、示范带动、改革创新,引导人们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建设美好生活,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壮大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队伍,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制度,做好志愿者招募和注册,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健全志愿服务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志愿服务保障和支持,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成为全社会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品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窗口、培育和践行的重要阵地。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中央文明委工作部署,把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纳入学雷锋志愿服务总体工作,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各地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管理工作职责,宣传、教育、文化、文物、科协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宣传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营造支持和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61个示范单位要发挥带头作用,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