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1+1关键词:校园欺凌
开栏的话:
今年两会期间,《中国教育报》评论版新开设“两会1+1”栏目。以某位或几位代表委员的建议为引子,这是第一个“1”;邀请会外的教育工作者、各领域专家作出回应,这是第二个“1”。双方针对教育热点亮出高见,搭建两会内外互动的平台。
首期“两会1+1”,我们聚焦校园欺凌。两会开幕后,不少代表委员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校园欺凌,呼吁从源头预防和治理,用法律手段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规制。这一建议的可行性、必要性何在?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又该承担何种责任?
方青(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实验小学校长):
扎紧社会环境的篱笆
防范校园欺凌,关系到未成年人保护、学校教学秩序,也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以前,我们对校园欺凌缺乏清晰认识,觉得是同学之间的打闹、玩笑,而对校园欺凌事件处理不当,对学生、家长、学校造成多重伤害。在我看来,防范校园欺凌应从社区、家庭、校园周边环境、校园人员等角度依法管理。从现实来看,迫切需要一部校园安全法出台,制订校园、政府、家庭、社会等各方的责任清单,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
不仅是校园欺凌,毒跑道、毒校服、宿舍安全等问题反复出现,几乎成了顽疾,也迫切需要一部校园安全法的出台。
站在预防角度,防治校园欺凌还要扎紧社会环境的篱笆。我平时和孩子交流时,也听他们说起,对高仿真环境中的枪战、暴力游戏非常感兴趣,因为“玩起来很解气,会有斩妖除魔的英雄感觉”。我当时就想,为什么有的孩子在实施暴力后不感到害怕?是不是在游戏里看惯了血腥场面,通过互联网接触到的黄色、枪杀、暴力类网络游戏和影视作品,让他们分不太清楚游戏和现实的区别?
其实,不仅是网络游戏,我国的影视作品也一直没有实行分级制度。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它道出了环境对人的影响之大。年幼的孩子是一张白纸,如果他们从小看惯了血腥、厮杀的场面,对这一切逐渐习以为常,就可能在日常行为中产生暴力倾向,从而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所以,我建议对网络游戏、影视作品严加管理,扎紧社会环境的篱笆,保护孩子们免受不良信息的侵害。
另外,还要扎起良好的家风、家规的篱笆。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其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孩子成长。家庭是孩子生活的第一个空间,其风气、风格、风尚都熏陶着孩子。好的家风家规能培养好的道德行为规范,培养孩子守规矩的意识、底线意识。因此,扎起良好的家风、家规的篱笆,也是预防校园欺凌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教育实践中,我一直践行着“爱”的教育理念,面对当前青少年成长的众多问题,仍然坚信“爱”的力量。我认为,为青少年健康、安全地成长扎紧篱笆,是我们对孩子们最好的爱。(本报记者杨三喜采访整理)
郭开元(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
校园安全立法须提速
要想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在做好教育改革、加强德育工作的同时,当前更需要完善校园安全立法,坚持“预防和治理并重,以预防为主”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从“事前预防、事中应对、事后惩罚”的维度完善校园安全立法,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法律规制。
事先预防是治理的关键环节,校园安全立法中应明确规定校园欺凌的预防机制和措施,查找和弥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因此,要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从校园欺凌的发生原因看,施暴学生往往不知欺凌行为是违法犯罪,以为只是“玩笑开大了”,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害学生也不知求助法律,选择“默默忍受”而遭受重复伤害,或者选择“以暴制暴”。而通过专题讲座,可以对学生开展生命教育、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如何避免受到校园暴力行为的侵害,以及受到侵害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二次伤害”或进入维权误区。
同时,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消除隐患,促进师生、学生之间人际关系的和谐。对学校教师开展法治教育和校园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增强教师对学生不良行为的认知和应对校园欺凌的能力,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如做好出入门登记、安检措施、校园监控、校园照明等。学校还要设立矛盾化解机制,及时消除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避免因关系恶化而引发暴力。对于学生之间的矛盾,可以设立学生信息员进行情况反映,结合班主任的观察了解,及时发现,及时化解。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理性应对是依法治校的要求,也是明智选择,应避免从“息事宁人”的角度出发,使学校陷于被动。同时,依法及时介入可以控制事态,使其不向严重化方向发展。在处理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学生家长与学校要及时沟通,学校要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对受害者进行心理干预和治疗;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及时的教育惩戒可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对此,校园安全立法要赋予学校对学生校园暴力行为一定的处置权限。在校园安全立法中,应当关注教师惩戒权的问题,赋予学校对学生暴力行为的制裁权限,从而落实学校教育中的惩罚功能。及时惩戒有助于学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也有助于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扩大化、公开化。当下的教育法律法规对教育惩戒的规定并不明确,因而相关部门还要加快立法立规,在明确赋予学校和教师惩戒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学校和教师对学生暴力行为的制裁权限和应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