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湖北省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决定改革职称评审制度,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
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在内的本科院校及国家示范、国家骨干、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下放范围为本科院校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高等职业院校下放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中、初级评审权。
此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突破点在政府为高校职称评审松绑。凡在下放范围内的职称评聘,均由各高校自主开展评审,自主发文办证,评审结果自主使用,政府相关部门不再直接组织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发文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