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度强调安全的今天,校园安全让校长如履薄冰、如踩刀锋,犹如时刻高悬在头顶的一把利剑,成为一种沉重的心理包袱。没有安全何谈教育,安全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也不能以安全的名义绑架了孩子的成长。
没有安全何谈教育,这种认识本身并没有不妥,但在学校实践中,以安全的名义,停止了一些有益的活动却是不可取的。目前,绝大多数学校连春游等最常规的活动也不敢组织了,有的学校把稍有风险的体育项目、学生实验都取消了,“生活即教育”“实践是更重要的学习”几乎成了一句空话。
前不久,我们在台湾奎山中学考察时,奎山中学的墙壁上有句话??“野孩子才有春天”,且学校有许多跷跷板、秋千、滑梯、摇椅、人猿泰山绳、独木桥、水上吊桥、沙坑等玩具。我们的校长问吴正东校长:“有没有学生受过伤?”吴校长说,当然有了,走吊桥平均六个人就有一人掉到水里。有生活就免不了有伤害,走出家门就有危险,怕危险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出门,怕伤害就什么也不用学了。谁都不愿意有伤害,但这是无法避免的,要教育孩子注意安全,但永远不要低估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不安全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就要积极帮助。其实,我们最期盼孩子掉到水里,掉到水里社会生活就发生了,呼救、施救等一系列过程就产生了,这才是真实的生活和成长,这才是真正的安全教育和锻炼。
意外事件与安全责任、个别事件与普遍问题不能有效切割,成了学校管理的最大包袱。意外事件与安全责任事故、个别事件与普遍问题不能有效区分,导致一些本属于难以预见的意外事件也被列入安全责任事故中,因意外事件而导致家长问责校长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对学生走路不慎扭伤了脚、上体育课不慎擦破了皮、举办运动会扭伤了腰等这类意外,还有在野外参加活动被蚊虫咬伤等极个别事件,一些家长也都会找校长理论,指责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面对这些家长,大多数校长只能洗耳恭听,表示歉意。学校安全工作即使做得再细致、再扎实,有些意外、个别事件也是难以预见的,尤其是一些运动项目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必须将意外风险从安全责任中剥离出去,这样校长就无需对这些意外风险耗费心思,也就少了一份心理包袱。
安全的管理责任与非管理责任边界模糊,使学校有口难言、有理难辩。现在一旦发生与学生有关的安全事件,首先挨板子的便是学校校长。社会舆论冲着学校,家长怒气发向学校,政府追责指向学校。即使学校无过错,也要校长去表示歉意,也要学校去意思一下。在处理校园安全事件中,基本思路是让学校尽可能承担更多责任以息事宁人。这种处理校园安全事件思路被广泛运用,客观上将校长推到风口浪尖,校长自然会感到安全是压在心口的一块沉重巨石。
要卸掉校长心口这块石头,就必须明确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真正内涵,明确具体责任是什么,这样校长就可以对照自己的责任切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可以按照责任分解明确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社会舆论也可以按照这些具体责任理性对待学校与校长,不该校长承担的责任绝不强行让其背负。这样校长就不会再有包袱,在抓好安全的同时,也就有心思去谋划学校发展蓝图,从而做到安全与管理两不误。
安全事件的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不加区分,一律问责学校,正常教育就会遭到破坏,学生成长就会遭到绑架。有一些安全事件的责任是多方面的,比如,一所学校按上级要求明令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同时对中小学生不能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的宣传教育也很到位,并且对每一位家长都进行了告知。那么,在这样情况下,如果学生因骑电动车而发生了安全事故,就不能简单问责学校,而应该问责家长监管不力了。
分清责任主次,按照责任多少担当相关责任,可以让学校不再背负不该背负的那份责任,校长心头的安全压力自然就可以大为减轻。只有学校安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校园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才能真正做到不以安全的名义绑架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