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校*员队伍建设笔谈
主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中国教育报
考核评价是加强中小学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中小学校*员管理暂行办法》在第五章中明确提出,完善体现中小学校特点的*员考核评价制度,实施年度考核与任期目标考核相结合。在具体的实施中,可以在以下几方面做一些探索和研究:
一是任期目标考核可以与学校近期和中期发展规划评估相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体现着学校各方共同的发展愿景和发展目标,将任期目标考核与评估学校发展规划目标达成结合在一起,会有效地把校长及领导班子的责任担当与一所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会引导校长立足当下,眼睛向内,潜心抓管理、谋发展。
二是考核评价要进一步突出“育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评价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在考核评价中要着眼于学校管理人员对促进和实现师生发展的贡献度和目标达成度。考核指标既要有显性的、可量化的内容,还应包括对教育质量背后的相关因素的评价,如学生课业负担指数、学生身心健康指数等。实施绿色质量评价会引导管理人员不断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和质量观,潜心育人以提升办学品质。
三是考核评价应体现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针对《办法》任期目标考核的8项内容,在具体实施中需要进行设计和细化各项考核评价指标,既要突出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安全稳定的基础性目标考核,又要尊重学校办学实际,制定个性化的发展性指标,分层分类实施考核评价,引导校长形成自己的办学思想和管理风格,学校不断凝练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