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级财政将从今年起对全市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给予扩大学位供给补助、生均定额补助和租金补助。其中,扩大学位一次性补助金额为10000元/生,市级幼儿园和一级幼儿园生均补助金额为1000元/月,以促进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扩大办园规模,提升育儿质量。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财政局了解到,根据《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暂行)》,今年起,北京将对普惠性幼儿园施行新的财政补助标准,将按照在园人数(3?6岁幼儿数),对市级示范园和一级园每生补助1000元/月,一学年12000元;二级和三级园每生补助700元/月,一学年8400元。
根据细则规定,享受补助的幼儿园须为审批机关审批并取得合法办园许可的独立法人性质或因办园体制不能实现独立法人登记的财务独立核算幼儿园,必须近3年内无违规办园行为,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办学风险隐患,未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且办园条件符合北京市相关标准。
北京市财政局明确,鼓励公益优质园通过集团化办园等方式兼并整合小规模幼儿园和无证园。同一个独立法人的分址、分部,且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水平与本部相当的,可与本部享受同等政策。无级类幼儿园在过渡期内由各区根据实际办园运行成本,研究确定适度补助政策,待达到办园标准后再按照全市统一补助标准执行。
享受生均定额补助的幼儿园范围包括乡镇农村幼儿园、街道幼儿园、集体性质幼儿园、部队幼儿园、其他公益普惠园。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的幼儿园不再享受生均定额补助。享受扩学位补助的幼儿园包括扩大办园规模的存量幼儿园和新举办的幼儿园。其中,存量幼儿园享受扩学位补助政策,仅适用当年小班入园儿童数量,且需要在上年班数基础上至少新增加一个班。
此外,北京市财政还将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租赁场地扩大办园规模给予租金补助。补助标准为不高于一天5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