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此后,各类提案纷纷露出水面,中纪委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全国两会委员提案要有含金量,协商同样应该有“含金量”。
又到一年两会时。“全国政协强调政协委员应该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而且更应该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必须时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委员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在3月2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当被问及如何评价全国政协委员的履职“含金量”时,政协新闻发言人王国庆如此回答。
无规矩不成方圆。相对于普通群众而言,政协委员社会知名度大、关注度高,一言一行都对社会有着不小的影响力,必须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更加重要的是,两会期间,政协委员置身媒体的“聚光灯”下,任何细微的言行都可能被镜头聚焦、被笔墨记录,成为公众的示范,不可不慎。可以说,以强烈的委员意识、良好的精神风貌履职尽责,是每一位政协委员都应具备的“基本功”。
更加重要的是,人民政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民意的“传声筒”,是人心的“聚合器”。古人讲,“大厦之成,非一木之材也;大海之阔,非一流之归也。”倾听民声、传递民意,才能为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凝聚民心、汇集民智。而达到这一目标的基础,就是按政协的规章制度,真调查、真研究、真履职。
相反,没有用双脚丈量大地,哪能摸清实情,哪能集合众智,提出的提案又怎能做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亿万群众的心声如何能在两会上激荡,最广大人民的力量又如何凝聚?政协委员只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尽责履职,才能在一个个有“含金量”的提案中,画出最大同心圆。
民主不是装饰品,协商就要真协商。对于各位政协委员而言,不仅提案要有“含金量”,协商同样应该有“含金量”。在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曾指出,要“提高协商实效,努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政协章程明确了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这不仅是权利,更是使命。认真研读各项提案,积极参加相关讨论,才能发挥“有事好商量”的优势,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
好的制度永远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就在不久前,刚刚闭幕的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对政协委员的履职内容、履职方式、履职管理等都作出了规定。这也倒逼着政协委员以更积极的姿态、更主动的作为,讲真话、讲诤言,出实招、谋良策。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不断按照政协章程和相关工作的要求,守好纪律、讲好规矩、重视品行,各级政协委员必定能为实现“中国梦”汇聚起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