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新举措
1、公立医院薪酬试点改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需要指出的是,提高劳务技术报酬势在必行,但是提高到什么程度,成本由医院、个人、医保基金等如何合理分担,还需要有关方面认真研究。
2、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保险有效衔接
民政部、财政部等六部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要求各地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3、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今天联合发布通知,部署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个人负担,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可持续运行。
还要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将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新医改方案修订最终稿将于近期对外公布。其中,对作为近期的五大医改重点之一的医保制度改革给出了改革方向。
新医改方案修订稿和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这一表述意味着,管办分开也是医保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
同时,修订稿对相关医保管理制度,如医保关系转续、异地就医结算、医保保障水平、基金结余率,也提出了具体改革政策要求。
医疗保险作为分担患者医疗费用的重要途径,是国际社会普遍使用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此轮医改解决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因此,以提高医保管理效率为目的的相关制度改革,也是新医改的重要部分。
从修订稿看出,未来3年,在不断扩大人群覆盖面的基础上,医保相关体制机制改革也将迈开步伐。
破解医保转续难题
随着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医保制度的建立,医保从制度层面覆盖所有人群的目标已得到解决。即制度上实现了全民医保。下一步,医保管理能力提高和相关机制改革成为命题。
首先,医保转续、异地就医结算有望实现制度性突破。
据消息人士透露,修订稿中新添了“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内容。
这意味着,现行医保制度在人员转移流动方面的政策障碍,将成为今后三年医保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
和养老保险一样,由于现行医保在全国没有形成统一的统筹区域(医保统筹区是指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建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这一基金内要实现收支平衡),即省和省之间,甚至市与区县之间不是一个统筹区域,导致医保成为带不走的“地方粮票”,即跨省、跨地区的医保无法转续,包括由此带来的异地就医如何结算的难题。
“农民工和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具有代表性,是解决这一难题的突破口。”一位参与医改的专家分析,农民工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解决好农民工医保转续问题,可为其他医保转续提供经验。
实际上,有地方已在省或市级层面尝试建立统一的统筹区,以实现医保关系可携带、可转移、可续接,如江苏、海南、黑龙江等地区。
除一个医保体系内跨统筹区面临着转续问题外,参保人员如果身份出现变化,如非就业居民转变为就业“职工”时,也面临着医保各项制度之间的续接问题。对此,修订稿中再次明确提出,要“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
此外,提高医保保障水平、调整基金结余率,也是新医改对医保制度改革提出的要求。
“提高的标准大约是农民年人均收入的6倍。”上述消息人士透露,医改实施方案提出,新农合“封顶线”要随着当年农民总收入水平增加而相应提高。
提高医保保障水平,也就是要提高医保报销比例。从目前各地实施的医保报销政策看,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到80%,而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仅为30%-60%。
另一方面,医保基金又呈现高结余率现象。根据人保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年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257亿元,支出156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477亿元。
“降低保险资金的积余率,提高已有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率。”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学系主任蔡江南对记者表示。他也提供了一组数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2007年的当年资金结余率高达30%;新农合当年的资金使用率只有81%。
据上述消息人士透露,医改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探索合理的结余水平,并适当调整结余率”。
医保服务也可“政府购买”
相比上述医保政策调整,作为长期目标,医保管理体制改革方向也在修订稿中体现出来。
修订稿中新添了“委托第三方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表述,即“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而意见征求稿中的“继续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经办管理的方式”的内容则被删去。
“商业机构参与医保经办不仅仅是新农合可以尝试,其他医保也可以。”上述医改专家分析,这意味着医保制度也要探索“管办分开”,即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分开,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购买医保服务,而不必直接举办政府序列的医保经办机构。
目前,已有地方进行了新农合医保管理体制改革的尝试。如“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即政府出钱购买中介的医保经办服务。
“医保服务也要走向竞争。”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医改专家顾昕对记者表示,在医保服务提供上,也要打破垄断,产生竞争。如公立医保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全部或者部分医保基金的管理外包给多家独立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从而促进竞争,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的管理效率。
医保投入如何筹集?
相比上述医保制度细节改革层面,现行各项医保是否达到了分担医疗费用的目的,还需要从宏观角度全面考量。
“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还没有有效地降低公众的医疗费用风险。”蔡江南对记者分析,目前个人现金支出占卫生费用的比重较大才是造成“看病贵”问题的最重要因素。在2008年的卫生费用中,个人直接现金支付的比重接近一半(45%),人均414元。
“要想有效缓解看病贵问题,必须降低个人现金支出在卫生费用中的比重,至少使其不高于30%。”蔡江南称。
显然,降低个人现金支出比重,就需要加大政府支出和社会(单位)卫生支出。如果使个人现金支出在卫生费用中的比重降低到30%,需要政府和社会“拿出”多少钱?对此,蔡江南核算的结论是1835亿元。
即按2008年的人均卫生费用920元为基础核算,如果将个人现金支出从45%(人均414元),降低到30%(人均276元),则意味着13亿人口的现金支出需要减少1835亿元。“筹集这笔资金,是缓解‘看病贵’问题的重要和必要手段。”蔡认为。
新医改方案提出,在今后几年中要将政府对医疗保险的补助部分增加到人均120元。如果加上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政府对于医疗保险的补助将达到1349亿元,净增加额为650亿元。
“政府计划新增加的补助,只占了上述1835亿元资金的约三分之一。”蔡分析,增加的650亿元政府费用补助,只能使个人现金支出比重从目前的45%下降到40%。
当然,降低卫生费用中个人现金支出的比重,并不意味着只能通过政府补助的途径实现,还可以通过提高社会卫生支出的比重,即提高个人和企业的保险缴费途径来实现。
“我国广大农村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的比重较大,通过普遍提高保险收费来筹集资金的难度大,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蔡江南认为,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中提高个人缴费比例难度不小。
因此,蔡江南建议,提高社会卫生支出比重的途径,可以“落脚”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领域,即提高城镇职工个人和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来提高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而具体办法可以是,把以个人为单位扩展到以家庭为单位缴纳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