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

法院院长两学一做党课讲稿提纲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什么,怎么做,中央的要求很明确。通过“两学”达到“一做”,中间的桥梁是“修”,即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性觉悟。这里借用三句中国古典名言,就开展“两学一做”、加强党性修养,谈三点体会。

一、把“修齐治平”作为“两学一做”的重要追求

“修齐治平”,是儒家学说的一个重要内容,出自《礼记?大学》:“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孔子曾经讲,君子之道,应当“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孔子的意思是,作为君子,应有两大目标,即修养自己与治国安民。君子的首要目标是修养自己,成就高尚人格,具有崇高道德,这是君子立身处世的关键所在。践行“君子之道”,为政者一方面要加强自我修养、坚持严于律己,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另一方面要牢记“安人”“安百姓”的目标和使命,想百姓所思所盼,使百姓安居乐业。修齐治平提出后,成为无数志士仁人激励人生、成就事业的理想追求。古人尚且如此,我们共产党人理应具有比这更为高远的人生追求。开展“两学一做”,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不断修养自己、提高人生境界、致力做合格党员的难得机遇。

首先,“两学一做”基础在“学”,要在“学”上集聚“修身齐家”之功。修身离不开笃学。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规矩。要坚持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开展党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根本依据,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经常看看离党章要求近了还是远了,是否做到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规,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戒尺”。特别是《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八条规范”,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道德追求,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正心修身、提升精神境界提供了经常照的“镜子”。要坚持用《准则》和《条例》等党规党纪对照检查,看看自己能否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能否自觉遵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项纪律”,并用以及时校准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系列讲话凝聚了以*同志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要坚持用系列讲话武装头脑,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正本清源、固本强基,坚定“三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加强“信仰之修”,熔铸“信念之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政治本色,着力铸就“金刚不坏之身”。

其次,“两学一做”关键在“做”,要在“做”上增强“治国平天下”之力。“学”的目的在“做”。要通过以学促做、学做互进,把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作为必尽之责,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奋发有为,在改进作风、改善民生、服务群众中善做善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风采,真正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党员干部要做到“治国平天下”,当前迫切需要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占着位置不想事、不干事、干不成事,一心只当“太平官”,肯定不是合格的党员干部,更不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必须按照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强化作风养成,坚持勤勤恳恳干事、扎扎实实干事、干干净净干事,坚持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坚持依法行政、秉公用权,只要是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改革方向、符合人民意愿的事情,就大胆做、放手做,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身到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二、把“知行合一”作为“两学一做”的关键环节

“知行合一”,由明代思想家王阳明所创,在我国思想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王阳明认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无论是做学问还是处事待人,必须“知行并进”“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是王阳明留给我们的宝贵思想遗产。多次提倡知行合一,并作了马克思主义的改造。1月,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指出,“知”是基础、是前提,“行”是重点、是关键,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同年4月在上海调研考察时,强调,培育和践行,贵在坚持知行合一、坚持行胜于言。5月4日在北京大学考察时又指出,广大青年要立志报效祖国、服务人民,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这些重要论述,是针对当前现实生活中知行脱节、言行不一、理论和实践不符等现象提出的,对我们正确理解知行合一、践行知行合一,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开展“两学一做”,就要按照中央要求和强调的那样,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因为,“两学一做”既是思想认识层面的事,认识不到位肯定做不到位;更是行动层面的事,认识到了行动不落实,只学不做、只说不做,仍是空对空。因此,在开展“两学一做”中,每一个党员都要注重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找准思想认识与工作实践的结合点,从一开始就行动起来,把“做”贯穿始终,切实做到时刻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以振奋的精神状态、严实的工作作风,在实干苦干中体现价值,以实际行动提升共产党员的形象。

知行合一的重点在合一、要害在合一,就是要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认识和行动相统一。而实现统一的前提,就在于提高调查研究这个基本功。事实上,只有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深切了解民情民意,才能避免理论和实践脱节,才能发现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和办法,才能不断总结经验、有效开展和指导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主观与客观相统一,认识与实践相一致,使作出的决策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实际情况、符合人民意愿。

三、把“从心所欲不逾矩”作为“两学一做”的修养境界

孔子曾说过“从心所欲不逾矩”,意思是说,自己的思想、行为符合天地之规律,所以无论想什么、做什么,都不违反规律、规矩,能随心所欲、自由自在。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在“两学一做”中,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孜孜以求这样的境界,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以达到身与物相通,心与物相谐,不为外物所累,不为欲念沉沦,实现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跨越。

现实生活中,种种“为官不易”“官不聊生”的错误看法,以及由此带来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正确处理好“欲”和“矩”的关系:从心所欲,非得逾矩;要不逾矩,就没法从心所欲。党的十八大以后,特别是“八项规定”颁布以来,有的人还想像过去那样,公款消费、四处逍遥、无所顾忌,当然为党纪国法所不容。于是就感到不习惯、不自在、不舒服,认为无所措手足,甚至感到很苦恼。之所以会这样,说到底是把个人“欲念”凌驾于党纪党规之上,心中缺乏“戒尺”和“规矩”的表现。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根本之策还是要不断修炼自己,努力使内心的操守同党的规矩融为一体,让“欲”与“矩”高度统一,使自己在“不逾矩”中感到快乐、舒服和自由。

这就要求我们首先把管住“欲”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底线。七情六欲是人之常情。健康的欲望,如求知欲、成长欲等积极的欲望是应当得到提倡和鼓励的。而趣味低下的欲望,如权力欲、金钱欲、美色欲等,只会使人私心膨胀、道德沦丧、人格缺失,必须坚决加以抑制。有位哲人说过,欲望像座火山,调控得好会给人带来生存发展的动力和幸福,把控不住则会给人带来灾难。科学调节和有效控制欲望,避免趣味低下的不良欲望的生成与发展,是人生必须认真解决好的一大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尤其如此。从一个个落马的腐败分子犯罪轨迹看,几乎都是因为没能管好自己的欲望,一步步“逾矩”、突破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底线,日积月累蜕变为贪婪者、腐败分子,最终落得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

在管住“欲”的基础上,还要把认同“矩”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历史上曾有这么一个故事,朱元璋当皇帝后有一日问群臣,天下谁人最自由?众人各抒己见,有人说皇帝最自由,有人说高官厚禄者最自由,有人说富甲天下者最自由……答案五花八门。朱元璋听了连连摇头。此时,一个名叫万钢的大臣说:“臣以为,畏法度者最自由。”此言一出,众皆愕然。朱元璋连连点头,称其见解“甚独”。万钢的话虽然简洁,却称得上真知灼见。的确,作为社会的人,只有“畏法度”“守法度”,才能“最自由”。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懂得这样一个朴素的道理。做到“畏法度”“守法度”,前提是要知法度,从内心深处认同法度。作为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只有通过深入学习党章,学习各种党规党纪,真正将党章党规党纪铭记于心、运用于行、落实到地,真正从思想上认可,到行为上自觉,再升华到心灵的自由,才能守好为人处世底线、不碰党纪国法红线,才能有淡然之乐而无囹圄之忧,最终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八项规定”“三严三实”,既是各级党员干部正心修身的基本遵循,也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根本准则。如果真正认同这一点,就不会觉得现在“管得太严、管得太死、约束太紧了”。《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自律和他律互补,高标准和守底线兼顾,对于规范党员干部言行具有重大意义。如果真正认同《准则》和《条例》,就能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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