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

关于党员干部个人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党员干部个人“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一: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许昌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的要求,我认真深入学习了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章、党规内容。按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反思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认识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深入分析了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同时,对照“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标准,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八项规定开篇,言出纪随,荡涤不良习气,正风反腐的决心、力度和成效有目共睹。而党规党纪是反不廉洁的防火墙,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们党的生命线。违法违纪人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反面典型案件警示全党,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能坚守住反不廉洁的防线。每一名党员都要做政治的明白人,以党性意识、政治觉悟、组织观念严格要求自己,丝毫不可麻痹松懈。在营造政治新生态的今天,反复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为的就是锻造我们事业更加坚强的领导核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保持一致而不另搞一套、维护团结而不拉帮结派、遵循程序而不我行我素、服从组织而不讨价还价、管好亲朋严防擅权干政,只有这样,才能落实遵守党的规矩的“五个必须”,让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牢牢扎根。

二、以反面典型为镜

毛泽东同志说过,“典型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力量。”正面典型可以做示范、树标杆、明导向,而反面典型则是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通过收看市纪委制作的《莲城警钟》警示教育片,使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纵观贪官的落马,他们都有着共同点。每一个贪官并不是一开始就不廉洁,他们起初同样扎扎实实的工作,从一点一滴做起,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有为党奉献的一面。后来逐步转变为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贪污受贿,淡化了党性修养,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从而沦落为人民的罪人。

从贪官的轨迹我们不难看出,贪婪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如洪水决堤一泻千里,不可收拾。贪念来源于权力,由权力转变为权钱交易。一个人手中有了权,就必然要和金钱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是否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才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如果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将踏上不归路。如果把权力转化为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流芳百世。如果恃权轻法、心存侥幸,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那终将落马坠地。如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永葆共产党员本色,才能做到常在河边走永远不湿鞋。我将以反面典型作为镜子,以反面典型为戒,切实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印刻在海脑里。不断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养成遵规守纪的行动自觉,打造从严从实的过硬作风,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

三、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做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和人民怀有深厚的感情和崇高的敬意。长期以来,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上,都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通过认真学习“两学一做”的内涵,对照《纪律》、《准则》以及“六大纪律”的要求,从我自身来讲,还存在着一些打折扣的现象:

政治纪律方面。缺乏深入细致的政治学习。最突出的是对党规党纪学习抓而不紧,感悟不深,满足于一般了解,被动学的多,主动学的少,没有入脑入心。无论对《党章》学习还是《廉洁自律准则》学习等,都是知晓大意,不能熟记原文。正是由于学之不深,思之不透,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有一些模糊,甚至把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作是“大领导”的事儿,认为在我们这个层面,只要把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就可以了。没有认识到无论是在哪个岗位、哪个级别,只要是一名共产党员,都必须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去,融入自己的一言一行,贯穿自己的一生,从而自觉地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员干部个人“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二:

在这次“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中,自己通过学习文件,认真讨论,深刻反思,更进一步地查找出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现对照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学习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不够坚定,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政治的角度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

2.宗旨意识不强。表现在: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如遇到需重复解释的问题时,显得没有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在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方面,做的工作还不够。“一切为了群众”就是要我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接待每一个办事的人。

3.业务素质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对村未来发展的方向在群众工作方面,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存在等、靠思想。城中村改造、群众工作没有很大的起色。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5.责任意识有待于提高,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的实践中锤炼自己,提高工作能力,要固牢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宗旨,树立岗位责任意识、学习责任意识、实干责任意识、细节责任意识、集体责任意识五方面强化责任意识,更快更好地促进城管工作跨越新领域。城市管理是一项反复地、巨无细致地琐碎小事,需要沉下心来,用心去做,来不得“半点表面文章和形式主义。

“古今兴盛皆在于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因发展中的城市管理领域会有诸多细小环节,细节决定成败,细化才能问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城市管理事关社会大局的大事要事办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琐事难事办好,影响社会稳定的急事特事办好,城市管理工作才能更加科学严谨而富有成效地向前推进。廉洁自律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提高,严于律已,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事。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已,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应该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并且严于律已,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二、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作风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城管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内勤的作用,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讲究工作策略,注意工作方法,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科学性,工作要想到前头,想细想全,克服盲目性,变被动为主动,做到有的放矢,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执法办案的本领;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文明服务。

党员干部个人“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三: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方面。1.政治学习缺乏针对性。政治学习大多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方法比较呆板、单调,有的党支部事先准备不足,开会时“照本宣科”,对一些理论材料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互动和思想交流,不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有效分析,削弱了思想政治教育应有的优势,造成了理想信念“钙”不足。2.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质量不高。部分基层党支部在如何过好组织生活上“开动脑筋”不多,形式上缺乏创新性,如,开展党组织生活时,停留在老办法、旧模式上,仅局限于“三会一课”等传统载体,形式主义还比较突出,难以激发起党员干部参与热情;内容上缺少吸引力,如,有的党支部对组织生活缺乏正确认识,片面地把文娱活动作为党组织生活“新形式”,以娱代教、重趣轻理,导致了党组织生活的“魂”没了。3.对“四种形态”把握不准。有的领导干部对如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心中无数、方法缺失,对“度”把握不准。如,在办案过程中,单纯强调“四种形态”,重视“监督”的程度大于“执纪”,过分依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还是本着“保护干部第一”原则,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正确态度,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震慑作用。4.党内监督还不到位。广大党员作为党内监督的主体,民主权利意识仍较淡薄,一定程度存在不愿、不要、不敢、不懂“四不”监督现象,有的同志错把法律法规当做党内监督尺子,有的同志谈起监督“敬而远之”,认为经常开展监督批评,会引发矛盾、影响团结。如,召开局党组会议时,有的班子成员会把其他同志分管的工作视为“禁区”,讲工作、提意见时有人会顾虑别人“心情”,有人怕“越俎代庖”,大多只是“顺水推舟”说说好话,“随声附和”表示同意,觉得最好是相互不越“楚河汉界”。5.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个别党支部没有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如,没有建立对党员的有效考核机制,党员民主评议只是“走走程序”,只评优不评劣、只有奖没有惩,对党员干部缺乏应有的约束力,正向激励效应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党内监督方面,民主集中制没有得到充分贯彻落实,如,在召开局党组会议时,有时没有进行充分沟通,酝酿准备不充分,工作论证不深入,个别议题偶有“议而难决”现象。

(二)聚焦践行“四个合格”方面。

1.在政治合格方面:一是政治坚定力不够强。有的党员干部认为一讲到政治就“上纲上线”,没有很好地做到绝对忠诚,缺乏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坚定信仰,缺少对的高度自信,与要求的“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还有不少差距。对一些有损党委和政府形象的政治笑话、牢骚怪话,缺乏应有的警惕,没有及时辟谣、止谣。二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有的党员干部遇事不善于从政治角度去考量和认识,对社会上的不良思潮和不合适行为作斗争不够,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如,针对前段时间商家和媒体大肆造势的“万圣节”“圣诞节”,一些党员干部把自己等同于一般民众,稀里糊涂“过洋节”,还参与其中、乐在其中,这就是政治鉴别力不够的具体表现。三是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尽管局党组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上态度是坚决的,但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刻,使一些政策的实施和决策的执行“打折扣”。有时候未能有效处理主动作为和等待依靠的关系,为争取更多支持,过于强调实际情况和困难,存在本位主义思想。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一是对纪律和规矩认识不足。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做到态度鲜明,但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知之不全,内涵理解还不够透彻,重视法律“高压线”多一些,纪律“红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政治规矩意识还比较淡薄。如,在补缴党费这件事情上,虽然不敢不交,但缴纳过程中,个别党员“满腹怨言”,这就是不懂规矩、不守规矩,是党的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匮乏的表现。二是党的纪律教育不够重视。没有把党纪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必备内容抓紧抓实,没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局党组对党纪教育的责任认识不到位,把党纪教育简单归于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不够有力,缺乏常态化制度安排,党纪教育成效不明显。一些党支部党纪教育犹如“蜻蜓点水”,开展不深入、不扎实,党员干部受教育也不深刻。三是遵规守矩的标准还不够高。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和各项规章制度,但也有部分同志遵规守纪意识不够强、标准不够高。如,有的遵守工作纪律不严格,特别是对待考勤制度“形同虚设”,时有存在上班晚来、下班早走、开会迟到、有事不请假等现象。还有今年在干部调整过程中,还存在私下托领导关系给局党组“打招呼”的情况。

3.在品德合格方面:一是继承和弘扬优良传统不够。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四年以来,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的不良风气得到了彻底铲除,但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的意识还不够强。如,机关食堂浪费等现象还需进一步整改,局机关办公用电、用纸、用水等浪费严重、花销巨大,不把“公家的钱当成钱”,这种思想应该要予以遏制。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学习“随大流”,没有达到一个“合格党员”应有的标准,对一些不良现象,不制止、不纠正,更也不向组织反映。有的党员干部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不愿意到艰苦的环境和岗位磨练自己。如,今年市组选派干部驻村蹲点,虽然我局只有一个名额,但是主动报名的干部“少之又少”。三是家风教育存在“短板”。局党组没有把家风教育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了解和动态跟踪党员干部的家庭家风情况。有的党员干部在观念上解决好“给子女留什么财富”的问题,觉得留“物质”比“精神”更有必要;有的党员干部没有正确处理好家庭与工作之间的关系,时常为了工作而忽视家庭,放弃与妻儿相处的时间。

4.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一是谋划工作缺乏科学性。有时在对接落实上级政策中,习惯于照着文件办事,没规定的时候“不知所措”,有规定的时候“一刀切”,没有做到与实际充分结合。有的党员总在叹嘘“时间都去哪了”,每天看起来都很“忙”,但是忙的没章法,又没效果。有的领导干部不重视调查研究,下基层、进企业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对情况了解不准确、不透彻,一知半解,盲目自信,造成了工作中的主观主义。二是民仆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开展工作时“有高度、没温度”,思想和感情深处没有真正把群众当做亲人,或多或少存在尤权书记指出的“不冷不热”“不急不忙”“不疼不痒”等突出问题。如,个别党员干部对企业来机关办事,冷若冰霜、不闻不问;对企业的咨询,模棱两可、缺少耐心;对企业的指导,泛泛而谈、无的放矢;对企业的意见,跟踪不够、落实不力等等。三是敢于担当的精神不够强。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常规性工作开展,习惯安于现状、按部就班,对改革路上的困难和矛盾有畏难情绪,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面对各项工作,有的党员干部总认为时间紧“干不完”,任务重“干不动”,标准高“干不好”,存在慢落实、软落实现象;有的党员干部过于“计较”,工作职能有交叉就“踢皮球”,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生怕“多做事、多吃亏”。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1.主任责任不清晰。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和落实还存在差距,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洁建设归为“主业”,局党组的龙头作用体现不明显。如,在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清单”前,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洁建设职责不明确,导致一些同志不清楚自己责任所在,对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重要性认识也不足,在抓落实上存在缺位、虚位,对分管科室(部门)及其干部失管、失教、失监。2.监督责任不明确。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的措施还不够具体,没有建立长效性监督问责机制。一定程度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习惯当“泥匠”和稀,不敢当“铁匠”碰硬。如,纪检监察工作受“人少、事多、任务重”等客观因素制约,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习惯于以往思维定势,日常监督方法不多,有效监管手段缺乏,对于案件的查办,一般只停留在查阅账面、约谈当事人等简单办法上。3.责任落实有待强化。虽然对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作了重新的细化和分解,但与质监业务工作不够融合,对宏观要求多、对具体指导少,查找问题、指导督促不够深入具体,制定的相关制度与措施原则笼统,有千人一面之感,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在落实过程中,满足于一般部署、一般要求,“一手硬、一手软”,“紧一阵、松一阵”,今年初没有组织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这说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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