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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电话及联系方式

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电话及联系方式为024-86593013。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日常运行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电话及联系方式

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电话及联系方式:024-86593013

二、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机构设置

教务科(选课中心)

姓名:王楠

联系电话:024-86574891

职责:负责重修课程的教学组织管理;负责通识选修课程(包括公共美育课程)教学运行与管理;负责师范生教学能力考核工作;负责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负责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相关工作。

姓名:李微

联系电话:024-86593013

职责:负责辅修专业招生与学业管理;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负责教师挂牌、教师约请工作;负责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规范管理;负责教师教学大赛(含教学观摩活动)。

姓名:齐华东

联系电话:024-86576575

职责:负责全校各学院本科生课程安排及选课管理;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的跟踪检查;负责教学资源的调配工作;负责线上教学管理运行。

综合办公室

姓名:张筱昂

联系电话:024-86593013

职责:负责财务管理(预算、工资、报销、收入、经费发放等);负责办公室对外及内勤工作(对接校内各处室、会议筹备);负责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教学名师评选与申报工作。

姓名:刘化晶

联系电话:024-86593013

职责:负责成绩管理与学生认定;负责毕业生学业审核工作;负责学业预警管理工作;负责教学项目经费登记工作;负责校内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考试管理科

姓名:陈皓

联系电话:024-86578659

职责:协助分管处长落实全校的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校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校内、校外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试卷的保密、印制、发放及试卷库的管理。

姓名:蔺蔺

联系电话:024-86578922

职责:负责全校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四六级口语考试的报名及考务工作;负责校外、校内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校外考试监考、考务人员的安排、培训与管理。

教学研究科

姓名:于冰

联系电话:024-86592975

职责:负责专业建设(新增专业申报、一流专业申报与建设);负责各级教学改革立项的申报与管理;负责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申报工作;负责各类认证与评估组织工作;负责评估认证及相关数据平台填报。

姓名:班子涵

联系电话:024-86592975

职责:负责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工作;负责本科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负责课程建设与应用工作;负责学生评教工作;负责教学质量考核、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工作。

实践教学管理科

姓名:张海龙

联系电话:024-86593389

职责:落实各专业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教学设备购置计划和设备设施维修及处内资产管理;负责教学空间管理、调配工作;负责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与管理;负责处内考试系统、智能教学平台、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

姓名:张明

联系电话:024-86593389

职责: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学生竞赛;负责小学期等学生实践活动;负责实习基地建设与毕业实习管理及学生学业发展奖励工作;负责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负责教材建设及管理工作。

综合办公室

姓名:张筱昂

联系电话:024-86593013

职责:负责财务管理(预算、工资、报销、收入、经费发放等);负责办公室对外及内勤工作(对接校内各处室、会议筹备);负责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教学名师评选与申报工作。

姓名:刘化晶

联系电话:024-86593013

职责:负责成绩管理与学生认定;负责毕业生学业审核工作;负责学业预警管理工作;负责教学项目经费登记工作;负责校内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三、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日常运行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的职能部门。现设有综合办公室、教务管理科、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学研究科、考试管理科等业务科室。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并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教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深度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保证全校教学工作稳定运行。同时,紧紧围绕“一流”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教学质量管理和激励机制,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实现教育教学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现有正式在编教学管理干部15人,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1人,硕士(含硕士在读)14人,副高级以上职称4人,处内人员平均年龄38周岁。

主要职能

1.负责学校本科生教学运行管理,各级各类考试管理。

2.负责制定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的发展规划,做好教育教学研究与立项管理。

3.负责本科专业设置与停撤,组织做好本科生主辅修、转专业工作。

4.负责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工作。

5.负责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做好在籍本科生成绩管理、毕业审核及学位审核工作。

6.负责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规划,做好实验(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教材管理工作,负责教学空间的调配。

7.负责学校美育教育教学工作,统筹全校艺术教育课程与师资建设,增强学校美育教育服务社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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