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5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 结论为合格。
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倍划定参检考生范围(区分性别、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从二志愿补充);部分院校报考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数3倍时,从已报军队院校或者普通高校国防生班志愿且未纳入军检范围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总体补充。
考生于7月2日15:00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为www.lnzsks.com)的“高考军检资格名单”查询本人是否具有参加军检资格,具有资格的考生须于7月3日9:00至10:00到所在报名点或者各地招考办指定地点领取军检表等材料,未按时领取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