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沈阳药科大学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安排还未公开,请参考往年的一、报到时间
新生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在9月8日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请事先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传真024-23880746),无故超过五天未报到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希望新生按上述规定时间报到,学校不安排陪送家属食宿。
二、报到地点
市场营销(专升本)专业在主校区外,其余专业均在南校区报到。
主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陆军总院东300米。
南校区地址:辽宁省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柳路85号,地处沈阳市与本溪市经济开发区之间的“中国药都”,沈本大道旁。
日常南校区通勤车及公交车运行安排,请在学校主页(www.syphu.edu.cn)下方的“南校区通勤车”中查询。
三、报到流程
1、新生到各自公寓楼办理入住手续。
2、在各学院接待处报到领取校园一卡通等材料,即完成报到手续。
3、新生入学体检在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9月9日开学典礼。
四、组织关系办理
新生党员在入学后一周内务必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各专业辅导员老师,如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上交介绍信,应到辅导员处报到登记并说明情况。
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内的党员,需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开至中共沈阳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非沈阳市内的党员需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团员自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入学后由校团委安排时间注册存档。如团员档案丢失,必须返回所在高中团组织开具团员档案丢失证明;如团员证丢失,开学后校团委统一组织补办。
五、户口迁移办理
1、辽宁省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市的考生自愿办理,如无特殊需要建议不迁移户口。
2、户口迁移证上要求项目填写齐全、准确,经办派出所公章、经办人名章齐全。户口迁移证姓名与录取通知书姓名必须一致,并仔细核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迁移地址。
3、户口迁移地址为沈阳药科大学或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必须写全)。
4、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本人一寸照片一张(见自备物品)。
5、新生入学后,落户事宜由校保卫处综合科安排时间集中办理。户口一经迁到学校直到本人毕业离校方可迁出,迁入学校的户口学生毕业离校一律迁出。
六、自备物品
1、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寸12张、二寸4张。
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3、可接收64-87MHz范围的调频频率FM收音机。
七、高中档案:由本人自带的,在入学后辅导员老师将安排时间统一收取,请注意妥善保管。
八、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将根据沈阳市医保中心最新要求,开学后集中办理。如想申请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减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首页、领取人页(低保证号页)、家庭成员页(要求有学生本人)、领取审核页(必须有本年度领取记录)的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免。(注:如遇低保证上因学生户口迁出而没有学生姓名的情况,可以附加户口簿学生本人迁出页的复印件,来证明低保证与学生关系。)
2、学生本人重度残疾证(二级以上)(照片页、信息页的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免。
3、低保边缘户【首页、领取人页(低保证号页)、家庭成员页(要求有学生本人)、领取审核页(必须有本年度领取记录)的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根据最新要求相应减免。
九、助学贷款:校园地的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停办,学生可在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绝大部分省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申请更便捷,政策更优惠,如果您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帮助,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入学后应及时将《贷款回执单》等材料交给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统一提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十、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实施相应政策支持,设立“绿色通道”制度,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先入学后交费。入学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资格的学生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入学后交给辅导员老师。
十一、军训:大学军训暂定为入学后的第二学期进行,所需军训服装费另行收取。(专升本不涉及)
十二、资格审查:报到时,请提供入学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药学(专升本)和市场营销(专升本)专业学生,需携带本人专科毕业证书,教务处将在入学后安排时间收取并进行审核,凡未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者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将取消学生入学资格。退役士兵考专升本的学生需将退役证同时上交。